陕西省2020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政策答疑
近日,陕西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和启动了2020年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陕西省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答疑。
问:陕西省2020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县区市招聘数量及联系方式?
答:陕西2020年特岗计划实施范围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原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两基”攻坚县和革命老区县。涉及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10设区市69个县区。具体招聘数量和联系方式详见《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89号)(网址: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rdjj/)。
问:陕西省2020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哪里可以查询,怎么报名?
答:2020年,陕西省拟从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中公开招聘5730名特岗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具体招聘计划将在“陕西省教育厅”(网址:http://jyt.shaanxi.gov.cn/)和“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简称“陕西特岗系统”,为陕西省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唯一系统)发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陕西特岗系统”注册登录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和其他方式的报名。
问:陕西省2020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对象?
答: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为主,可招聘适量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生。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问:陕西省2020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条件有哪些?
答: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和要求,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对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上述人员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特岗计划聘用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对其他人员申报特岗计划,要求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由各市自主规定,全省不作统一要求。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0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建档立卡学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问:陕西省2020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服务期限和范围?
答:2020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以补充贫困县区乡镇以下学校、村小和教学点教师为主,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
问:陕西省2020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流程?
答:主要包括公布需求,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补录及签订合同,集中培训和上岗任教等环节,具体如下:
1.公布需求(6月22日起)。通过陕西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shaanxi.gov.cn/、人社部门网站、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6月29日9:00至7月3日18:00)。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填报任教志愿。
3.资格初审(6月29日10:00至7月6日18:00,其中7月6日10:00—18:00为各市志愿调配时间)。各市及各县区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4.笔试(7月25日)。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各市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20日9: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25日(星期六)。
5.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8月20日前完成)。各市教育局(特岗办)负责资格复审、面试以及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确保8月20日前全部完成。
6.补录及签订合同(首次补录8月30日前完成;二次补录9月30日前完成)。2020届首批特岗教师应于8月25日前赴特岗计划县区报到;二批特岗教师10月15日前报到。具体时间和要求各市自行确定。10月30日前,各市完成合同盖印及招聘信息上报。
7.集中培训(12月15日前完成)。各县区特岗办集中安排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具体各地自行安排,但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
8.上岗任教。特岗教师按照县区规定的时间上岗任教。
问:我是一名来自深度贫困县的音乐专业大学生,想了解报考陕西省特岗计划有什么倾斜政策?
答:针对陕西省一些地方体音美等学科教师紧缺现状,陕西省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文件明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确保有不少于20%的特岗计划用于体音美、科学、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补充,并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教师补充。
问:陕西省农村学校特岗教师有关待遇?
答: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相关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高出中央补助部分由县区政府承担。各地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应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服务期内,各地应为特岗教师办理“五险一金”,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问:陕西省农村学校特岗教师服务期如何管理?
答: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县区教育局(特岗办)代县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区特岗办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市特岗办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非教育教学岗位。
问:陕西省农村学校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的去留问题如何解决?
答: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后既可选择继续留任,也可选择自主择业。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问:我是一名特岗教师,在服务第一年考上了研究生(全日制的),现在想和原单位解除“特岗”合同,单位现在要收取违约金,按照相关规定,这样做算不算违约呢?具体有什么规定?
答:特岗计划是中央扶持中西部地区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在陕西省3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如要解除特岗合同(响应国家号召,服兵役除外),按照《陕西省2020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有关规定执行。鼓励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留在农村继续从事教育工作。
问:特岗教师在3年服务期内,能否参加公务员考试或其他企事业单位招考?
答:《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要求,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可报考公务员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另外,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来源:http://jyt.shaanxi.gov.cn/zcfg/zhengcejiedu/202006/12/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