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开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招聘专业类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2014-03-06来源: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网

开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因法制业务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专业类临时聘用人员2名。

一、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有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

3.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2014年3月6日—3月31日。

三、报名地点:开福区政府一办公楼404办公室,联系电话:84558023,联系人:王正庭。

四、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及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五、审查程序:由开福区政府法制办统一进行资格审查与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合格者由开福区政府法制办决定试用一个月(试用期2400元/月)。报名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开福区政府法制办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六、月薪及聘用:按照区政府批准的专业类聘用人员工作标准执行,试用一个月后由区政府法制办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聘用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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