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常德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关于继续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5〕107号)、湖南省委编办《关于配合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使用核准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25〕73号)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常德市各县市区基层医疗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大学生乡村医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严格遵循“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核心原则,通过“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选拔出符合基层医疗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行端正,无不良从业记录及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达标,具备正常履行乡村医生岗位职责的身体与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或相关技能条件;
5.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需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
6.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体条件
各招聘岗位的详细要求(如专业方向、学历层次、资格证书等),详见《2025年常德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不得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学生,不含2023、2024届择业期内未落实编制工作的毕业生);
7.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符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回避规定)。
三、招聘范围、计划及专业要求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5届医学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包含2023届、2024届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10名,具体岗位分布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三)专业要求
岗位专业名称主要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设定,报考人员需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报考信息,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公告、岗位表、报名表及后续考试成绩、拟聘用名单等信息,均通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changde.gov.cn/)统一发布,报考人员需密切关注网站更新,避免错过重要节点。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6日—10月13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对应报考单位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查。
注意:每人仅限选择1个岗位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或调整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需使用同一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
1.《常德市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5届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但需在聘用前补交正式证书,否则取消资格);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及专业认证报告);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相关资格证书等);
6.近期白底彩色1寸免冠证件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7.委托他人报名的,需额外提供:考生本人出具的《委托函》(注明委托事项及责任)、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县市区 | 报名地点 | 咨询电话 |
---|---|---|
鼎城区 |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红云街道临沅路 437 号) | 0736-7376396 |
安乡县 | 安乡县卫生健康局(深柳镇安乡大道东 100 米) | 0736-4326681 |
汉寿县 | 汉寿县卫生健康局(芙蓉西路 99 号) | 0736-2856039 |
临澧县 | 临澧县卫生健康局(安福镇兴隆街 029 号) | 0736-5803052 |
石门县 | 石门县卫生健康局(楚江街道渫阳路 012 号) | 0736-5157329 |
津市市 | 津市市卫生健康局(九澧大道 746 号第二行政中心) | 0736-4241577 |
报名要求:
所有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最终以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专业特殊、基层急需且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或核减相应招聘计划;若报名人数仍未达到调整后比例,该岗位取消招聘。
(四)考试与现场资格复审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均为百分制,具体安排如下:
笔试:
形式:闭卷考试,时长90分钟;
时间:2025年10月18日上午10:00—11:30;
地点: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柳叶大道2119号),具体考场及座位号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如卫生政策法规、基层医疗常识等)和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如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根据岗位要求确定);
注意:笔试成绩在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考生需自行查询。
现场资格复审:
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复审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所有同分人员均进入复审;
复审材料:与报名材料一致(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重点核查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信息);
结果处理: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仅限1次)。
面试:
形式:结构化面试,每人时长10分钟;
内容: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医学知识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基层医疗问题的能力;
时间地点:另行通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通知;
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面试原始总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序;
成绩保留:笔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合格分数线:
正常开考岗位(达到3:1开考比例):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降低开考比例岗位: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需不低于60分;
未达到合格线的,一律不予录用。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在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
人选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组织实施:体检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湖南省面向残疾人定向招录公务员职位体检条件(试行)》及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要求执行,需额外进行毛发检测(排查涉毒情况);
复检规定: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仅限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放弃体检或取消资格。
(六)考察
人选确定: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开展考察;
考察组织: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成立专门考察小组;
考察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基层服务意愿及岗位适配度,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如学历、专业、无犯罪记录等);
结果处理: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经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并报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人员需重新参加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在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有效证据)。
(九)聘用审批
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湖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
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并明确派至指定村卫生室服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服务要求:被聘用人员需在村卫生室服务满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调离或辞职);2028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咨询与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0736-7376396
安乡县卫生健康局:0736-4326681
汉寿县卫生健康局:0736-2856039
临澧县卫生健康局:0736-5803052
石门县卫生健康局:0736-5157329
津市市卫生健康局:0736-42415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监督电话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736-7705026
常德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736-7705195
(监督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3《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pdf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