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招录工作需要,请进入2013年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拟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示名单的考生(已调档的考生除外),于9月13日前将个人档案交政治部人事处。
考生可将《调档函》(附后,请自行填写存档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交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办理相关调档手续(个人档案须由存放单位密封,未密封的档案不予接受,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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