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选人用人制度,针对我区中小学教师缺编状况,根据并人社发〔2012〕3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招聘编制内教师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
一、招聘原则
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按需设岗、按岗聘用”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总计150个(见《2013年小店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计划内全日制大学本科(取得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
5、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在职优秀教师岗位人员,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均在十年以上(2003年8月31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和本岗位国家规定的有关条件,并获得当地地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以及特级教师或省级模范(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等相结合的方式。
四、相关规定
(一)本区编制内在职教师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已就业在职人员报考时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介绍信(区外在职教师还需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三)本区外毕业生须在改派期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五、聘用人员性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教师根据学科需求聘用,凡被聘用的教师在本人志愿的原则下,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的从教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照小店区政〔2013〕52号文件进行管理;招聘的在职教师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三)聘用的教师统一实行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政策。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执行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当聘用人员因解聘辞聘解除与聘用学校的聘用合同关系后,将不再享受该岗位工资。
(四)聘用的教师实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其应缴纳的保险费由学校代扣代缴。
(五)凡被聘用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五年内不得在本区其他学校另聘。
(六)聘用的在职优秀教师根据岗位统一实行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政策。
六、招聘步骤
招聘步骤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七个步骤。
(一)发布招考公告
在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公告时间:2013年8月28日—2013年9月5日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9月6日----9月10日
报名地点:小店区第一中学操场
若全日制毕业生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不足或达不到3:1(在职优秀教师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不足或达不到2:1),要减少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达到3:1(在职优秀教师2:1),将减少、取消的岗位数调整到其他需求岗位。如招聘岗位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在职优秀教师2: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取消的岗位数调整到其他需求岗位。考生报考岗位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从网上下载,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太原市小店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
(2)毕业生报名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还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就业的人员还需携带现工作单位介绍信(区外在职教师还须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3)区外在职优秀教师报名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单位介绍信(加盖主管教育部门公章)、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荣誉称号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
(4)以上所有证件须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3、资格审查
考生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可随时取消资格。
4、缴费
考务费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90元
5、注意事项
(1)报名表格一律由本人如实填写,报名时现场数码照相。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的姓名须与第二代身份证姓名一致。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和公共理论。专业知识包括招聘学科岗位所对应学科知识;公共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综合(含教师职业道德、学科理论)。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专业知识和公共理论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2、笔试计分:
(1)本次招聘笔试总分2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公共理论100分。
(2)根据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凡参加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两年期满后3年内(含3年)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报考时提供原件、复印件)。
3、报考人员于9月14日15:00—18:00到小店区第一中学操场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9月15日上午
专业知识:8:00—10:00
公共理论:10:30—12:30
5、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在职优秀教师报考同一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7、9月18日,在小店区第一中学操场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于9月24日15:30—18:00在小店区第一中学操场凭准考证抽取面试日期签,发放面试证。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办法及面试科目教材见附件3、4)
2、面试时间:9月25日—9月29日
面试地点:小店区小店街道中心校第一初级中学
3、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面试采取面对评委讲课办法,主要考核其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
4、报考计算机维护人员面试采取面对评委“操作+答辩”办法,主要考查其计算机维护实践能力、从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面对评委操作时间为15分钟,现场抽取答辩课题,答辩5分钟。
5、面试采取当场亮分的办法,评委亮分后考生本人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拒签,视面试成绩为0分。面试成绩12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6、如某招聘岗位面试时出现只剩一名考生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必须高于140分以上。
7、9月30日在小店区第一中学操场公布面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根据其总成绩即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招聘学科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以下四个条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学历的高低、是否师范院校毕业、笔试成绩的高低、面试成绩的高低。如以上四个条件依次比较后仍然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10月9日上午8:00(空腹到区教育局门口集中)。
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体检取消资格出现名额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10月14日在小店区第一中学操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应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本次招聘的教师由区教育局根据报考学科岗位分别安排到相应学校。
凡在规定期限内,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办理调动、改派、派遣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和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小店区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组,具体制定笔试、面试、体检等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执行。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实施全程监督,并受理相关举报事宜。
八、本公告由区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小店区监察局:0351—7174149
咨询电话:小店区人事局:0351—7176262小店区教育局:0351—7174823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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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来源于山西省太原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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