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镇巴县2013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2013-08-01来源:镇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1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数

1、镇巴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1名

2、镇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1名

3、镇巴县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1名

4、镇巴县委党校副校长1名

5、镇巴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主任1名

6、镇巴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7、镇巴县少先队总辅导员1名

8、镇巴县有关镇副镇长人选8名(从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中选拔3名,从具有干部身份人员中选拔4名,从符合条件的镇巴县大学生“村官”中选拔1名)

副镇长职位选拔后由县委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到有空缺职位的镇。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与对象

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中具备国家正式干部身份人员。2008年至2011年选聘到我县工作且目前在岗在聘的大学生“村官”可报考副镇长职位。

三、公开选拔的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报考对象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要求:

1、镇巴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干部身份。教育系统内报考的应有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教育体育局机关中层及以上负责人任职经历;教育系统外报考的应有教育类学历或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满3年及以上。

2、镇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公务员身份,参加工作满3年及以上。

3、镇巴县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公务员身份,参加工作满3年及以上。

4、镇巴县委党校副校长:中共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干部身份,参加工作满3年及以上。

5、镇巴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主任: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干部身份,参加工作满3年及以上。

6、镇巴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干部身份,参加工作满3年及以上。

7、镇巴县少先队总辅导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干部身份,从事少先队或少年儿童教育工作满3年及以上。

8、镇巴县有关镇副镇长人选8名,其中:

①公务员身份人员中选拔3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参加工作满3年及以上。

②干部身份人员中选拔4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参加工作满3年及以上。

③大学生村官中选拔1名:为2008年至2011年选聘到我县工作且目前在岗在聘的大学生“村官”。

年龄、参加工作年限或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2013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使用期内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情形。

四、公开选拔的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镇巴电视台、镇巴县政府信息网、镇巴党建网、电子政务系统等有关媒体和部门(单位)公告栏上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及要求、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方式等事项。

(二)推荐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者可在镇巴县政府信息网、镇巴党建网等有关网站下载《镇巴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由其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推荐。报名推荐方式可由本人申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审核,或党组(党委)直接推荐。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三)资格审查。依据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职位参加笔试人数不低于10名方可进行考试,否则将取消该职位。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以协商调剂报考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镇巴县政府信息网、镇巴党建网上以姓名笔画为序公布。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选拔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主要测试报考者政治理论、文化素质、行政能力和综合知识水平。采取百分制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对个人近三年受表彰情况进行奖励加分。对个人获得市级(市委、市政府联合或单独发文,省级部门发文)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省级(省委、省政府联合或单独发文,部级发文)表彰的,每次加1分,荣获中央级(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联合或单独发文)表彰的,每次加1.5分。以上加分事项中,属于集体荣誉的,对个人不加分;对同一事由受到不同层次表彰的,按最高奖励加分,不累计加分;参加各类比赛获得的荣誉不予加分。加分统计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申报受表彰情况,并提供荣誉证书、受表彰文件等证明材料,报名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

笔试成绩按50%折算与表彰奖励加分合计为笔试综合成绩。

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1:5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心理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占50%。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分,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对象(出现并列成绩,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考察对象以姓名笔画为序公布。

(五)体检。组织拟考察人选,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第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六)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报考同一职位的人选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综合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同一职位考察人选排序建议。

(七)研究任用。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对象的总成绩、现实表现、素质能力和报考职位特点,依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拟任用人选与选拔职位1:1的比例,研究提出拟任用人选建议,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经过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空缺)。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报考人员,纳入全县科级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锻炼。

(八)办理任职手续。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选举产生的副科级领导干部,任职期满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按程序免去现任职务,并按任职前职务层次安排适当工作。决定任职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按程序正式任职;不胜任的,按程序免去试任职务,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由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以及在考试和考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拔对象的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有关单位和参与本次公开选拔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6712158

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6712381

六、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0日至8月20日,8:00-18:00(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0日18:00

(二)报名地点:县委办公楼三楼公选办,联系电话:6716373

(三)报名时须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经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镇巴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③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④个人受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笔试、面试时间及成绩公布:笔试、面试时间以镇巴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和镇巴县政府信息网、镇巴党建网公告为准;笔试、面试成绩及拟考察人选名单将在镇巴县政府信息网和镇巴党建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镇巴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镇巴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

附件:镇巴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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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镇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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