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郊区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2013-07-26来源:阳泉人事考试网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推动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幼儿教师40名。

招考比例不低于1:3。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年龄要求: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

①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②全日制普通院校幼师毕业且后取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将在阳泉人事考试网、郊区电视台、郊区教育网等媒体进行公告。笔试成绩在阳泉人事考试网查询,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考察等环节的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阳泉人事考试网、郊区教育网进行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进行。

报名网址为:阳泉人事考试网www.kszx.yq.gov.cn。

(1)报考者可在2013年7月30日—8月3日登录阳泉人事考试网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必须是近期的照片);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参加招聘考试,不能兼报。报考者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对被举报或者录用时资格审查发现的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可在提交报考信息后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它职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3年8月1日—8月5日进行网上缴费,报名及考务费:11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己放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可于2013年8月10日—8月12日登录阳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聘用办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具体如下:

1、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分值:100分,时间:120分钟)。

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和幼师课程。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提供:

①教师资格证。

②报到证。

③身份证、户口本。

④学历证书,学历认定报告。

⑤县区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在规定时间内不送交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形式:面对评委,分值100分)。

内容:采用讲课(80分)与才艺展示(2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①讲课(80分)

讲课采用面对评委讲课的形式进行,讲课内容根据指定教材定,提前两小时备课,讲课时间为15分钟。

②才艺展示(20分)

内容分(必考项目、自选项目)两项。

必考项目:弹唱,考生自备5首弹唱歌曲,考核时随机指定一首考核,时间为5分钟。

自选项目:舞蹈、唱歌、器乐、绘画、手工制作等五项,应聘者自选其中一项(器材自备),时间为5分钟。

(四)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采用笔试成绩(占70%)与面试成绩(占30%)相结合,计算聘用总成绩(100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聘用笔试成绩较高者。

(五)体检

体检按《幼儿教师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考核

1、政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品德、法纪表现、有无犯罪记录等考察审核。

2、复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表、学历证和学历认证报告书、本人学历档案等原件复审后办理相关手续。

在规定时间内不送交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1、对拟聘用人员在阳泉人事考试网、郊区教育网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七个工作日,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享受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已有正式工作的人员不予报名。

五、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30日—8月3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8月1日—8月5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8月10日—8月12日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根据工作进度安排。

各个环节的具体日期以公告为准。

本方案由阳泉市郊区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郊区教育局人事科 5151376

阳泉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泉市郊区教育局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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