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洋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募工作实施方案
2013-07-13来源:洋县教育信息网

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3]20号)及《汉中市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募工作实施方案》,现制定2013年洋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任务

招募工作由市上统一协调,县上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中招募30名小学教师,补充到农村小学从事教学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募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监督。

组长:杨守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三荣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薛亚民县教体局局长

李严县监察局局长

祝建强县财政局局长

何志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新元县编办主任

刘建利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募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薛亚民同志任主任,张晓民、韩静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特岗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并设立考务组、监督保密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1、招募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

2、招募条件:(1)报名者均应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募岗位要求,毕业证专业与洋县计划招募专业应相同;(2)未就业;(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4)专科学历限汉中市户籍或汉中常住户口;(5)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我市基层实施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募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岗位。6月28日前,将“特岗计划”招募教师的岗位设置标准报省市教育部门审查后,由省、市、县分别向社会发布信息,网上录入招募计划。符合招募条件人员可通过特岗计划教师招募报名系统http://tg.ncss.org.cn/进行注册登陆报名。

(二)自愿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时间截止7月8日下午6时,县教体局对报名人员进行网络资格审查。如招募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招募人员自负。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招募资格。

(三)资格审查。7月13日至7月14日,在洋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按招募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招募人员资格统一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对招募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审查(毕业证的真伪应登陆http://www.chsi.com.cn网站查验);专业按照招募计划专业对应审查。

复审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按此顺序装订:

1、报名信息表(一式一份,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5、无就业单位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教师资格证;

7、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招募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3比例,低于1:3比例的紧缺专业的招募岗位,由县特岗领导小组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特岗办同意后,方可确定人员参加面试。现场确认名单报市特岗办审核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理论考试。7月20日,在洋县第二高级中学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一科,考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根据所设岗位,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确定的末位排名成绩相同时,全部进入面试,并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笔试过程由省市派督查员进行巡查。

招募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招募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面试。7月31日在第二高级中学举行面试,面试工作由洋县特岗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实施。以说课的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募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笔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的排前;学历相同时,毕业时间早的排前;毕业时间相同时,年龄大的排前。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50%。

(六)体检。8月5日至8月8日,初选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县特岗办公室负责通知。

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参加体检的初选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

(七)签订合同。8月9日至8月10日,将招募合格人员毕业证、未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所需原件及复印件报市特岗办审核后,县人民政府与招募的洋县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3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各类证件复印件一并报省特岗办备审。

(八)集中培训。8月11日至8月20日,县教体局对招募的2013年特岗教师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具有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任教,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上岗任教。9月初,特岗教师赴农村学校上岗任教。

四、工作经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缴纳笔试费50元,进入面试者需缴纳面试费50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五、招聘纪律和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确保此次招募工作公正公平的顺利进行。

(二)招募公告一经发布,不得变更相关信息。

(三)在网络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遵守本次招募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不得临时设置条件和任意放宽条件。

(四)实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招募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岗招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按照陕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募工作。

(六)对于在本次招募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招募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募人员自负。

(七)整个招募工作请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八)未尽事宜以省、市招募特岗教师实施文件为准。

招募工作安排以洋县教育信息网发布信息为准。

2013年7月12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陕西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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