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镇康县民政局公开招聘县殡仪馆驾驶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额度的通知》(镇编字〔2023〕21号)、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外人员额度使用证明》(2025年6月13日)要求,镇康县民政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康县殡仪馆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身份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属政府购买服务类普通辅助人员,不具备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驾驶员岗位,在镇康县殡仪馆主要从事驾驶员工作,特殊情况下需要配合其他工作人员办理火化证。
(二)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1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殡葬服务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殡葬工作存在特殊性,随机性,需要团队互相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能够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会基本的电脑操作;
3.具有C1以上驾驶证,且有两年以上驾龄;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及业务秘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镇康县民政局,报名咨询电话:0883-6630458。
(三)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7月7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个人简历表扫描件或复印件;
2.无犯罪记录证明;
3.健康体检证明。
(五)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进行试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费用自理)合格后,与镇康县民政局签订劳动合同。
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符合条件者,由镇康县民政局与拟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在履行工作中发现作风不正,有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镇康县民政局有权根据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终止。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镇康县人民政府有关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镇康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iV7t42pUe-80DPRz1SLv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