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5-09-12来源:临翔警方公众号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为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属于编制管理范围,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35人。具体岗位详见《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间出生)。

3.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户籍地为临沧市。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且两眼裸视力均在4.6(包含)以上,男性身高1.68(包含)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包含)以上。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因公伤亡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国家和云南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疾病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2日—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地点: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办公室(5楼1509室)。

3.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名。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3)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有工作单位的,需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审查:由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填写《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

6.报名咨询电话:0883-2123563,联系人:俸警官、鲁警官、沈警官。

(二)考试考核

根据《云南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考试考核包括体能测评、笔试、面试。

1.体能测评

(1)测评项目: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包括: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10往返跑。体能测试结束后,两项成绩均合格者进入笔试。

(2)测评时间:2025年9月17日上午9:00开始

(3)测评地点:临沧市体育运动中心足球场。

2.笔试

(1)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公安基础知识和《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

(2)考试时间及地点:9月18日上午9:00开始,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三楼报告厅(附楼)参加笔试。

(3)考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若比例未达到1:2,可根据招聘需求降低比例或等额比例进入面试。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3.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9月19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三楼报告厅

(3)面试内容:由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进行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1.体检时间及地点:9月23日上午8:00,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规定。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后的第二天,由本人向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尿检:由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统一组织体检人员进行尿检。

(四)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政治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政治考察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复核审定

政治考察结束后,由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对招录程序、人员情况最终进行复核审定。

(六)公示

政治考察、复核审定结束,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签订用工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由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按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日常考核管理

(一)工资待遇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由岗位工资+辅衔工资构成。岗位工资(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给予核定,辅衔工资按照《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辅衔制”管理规定(试行)》执行。薪酬标准与岗位层级、资历、表现等情况挂钩,实现动态调整。警务辅助人员在工作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有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假期。

(二)日常考核管理

工作期间,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按照《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办法》对辅警个人工作及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方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续聘资格。劳动合同期满后,警务辅助人员需要继续在公安机关就业的,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临翔分局研究同意后,再续签劳动合同;若警务辅助人员不需要继续在公安机关就业或本人不作书面申请的,临翔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本人提前三个月申请且单位同意,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可以参加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的招录考试。

六、监督检查

为增强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应聘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由区纪委监委派驻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纪检监察组和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督察审计大队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本公告由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883-2134868

附件: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

2025年9月1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uaDxTA6y_vqNqHCXHMw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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