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盘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2-06-13来源: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

盘州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免试入学,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严格实行划片招生。

二、工作原则 

凡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全部免试就读一年级;2022年毕业的小学生,全部免试就读七年级,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工作措施 

(一)信息采集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要对辖区内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底,预测2022年秋季学期拟入学一年级、七年级学生数,全力统筹学位安排,科学制定招生计划。

(二)划定招生范围

1.非红果城区由各乡(镇、街道)中心校根据辖区内户籍及外来常住适龄儿童少年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招生范围(需统筹兼顾好辖区内直属学校的划片招生范围),接收具有本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统筹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整班移交工作,确保小学毕业学生一人不漏地升入初中学校就读。

2.主城区(红果街道、亦资街道、翰林街道)由教育局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学校规模、学校区位等因素统筹划分入学范围,接收具有本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三)强化入学责任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市直属学校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持教育脱贫攻坚控辍保学政策不变、要求不降、力度不减,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四)加强学籍管理

各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号、籍随人走、人籍一致、人班一致、及时标注”的原则,按规定及时办理学籍变动。学生学籍信息发生毕业、升学、休学、辍学、复学、死亡等变化时,学校应及时在“学籍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不得存在挂靠学籍和无学籍学生,严禁接收6周岁以下的不足龄生入学(适龄儿童的周岁计算日期截至8月31日),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留级。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

(五)做好特殊群体的入学安置工作

1.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根据《盘州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分别按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进行安置。各学校需遵循“零拒绝、全覆盖”原则招收适龄残疾学生,落实一人一案。

2.烈士子女、驻盘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入学按照《盘州市教育局 盘州市人民武装部政工科关于印发<贵州省盘县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盘教发〔2016〕125号)文件执行。

3.盘州市定点收治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护人员及参加抗疫最前线的医护人员的子女入学按照《盘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你在一线‘战疫’,我在后方‘助学’”医护人员子女关爱服务活动的通知》文件规定,可选择在父母居住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区域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4.易地扶贫搬迁子女按照《盘州市教育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执行。

5.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有就读要求的确保免试入学,确保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满足规定要求。

6.其他进城随迁子女是指县内非主城区户籍随务工父母到主城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其他进城随迁子女有就读要求的确保免试入学。

四、红果主城区招生工作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2022年6月10日至6月14日)

盘州市教育局及相关单位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市内各公民办小学、幼儿园做到本校(园)大班及六年级的学生家长方案宣传全覆盖。

(二)预登记阶段(2022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1.预登记阶段时间安排

(1)线上预登记时间:2022年6月15日早上9点至6月25日(学校网上审核及家长预登记初审结果查询于该时间段同步进行)

(2)线下预登记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6月30日

需就读一年级的超龄儿童不能进行线上预登记,需到户籍所在地中心校出具延缓入学申请,于6月27日至6月30日到划片学校现场审核登记;其他需就读一、七年级的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网上预登记的,也可于该时段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登记。

2.预登记方式及注意事项

(1)登录以下网址进行线上预登记及线上预登记初审结果查询。

网址(请优先使用电脑登录,将网址复制后使用浏览器访问):https://218.201.223.229:8888/basicedu/index

(2)家长不得跨区域填报,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凭身份证号仅可预登记一所划片学校。上传图片材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

(3)未通过人员可有一次线上补登机会。

(三)报名结果公示阶段(2022年7月13日至7月15日)

各学生家长需了解预登记初审通过不等于报名成功。各学校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汇总后及时报教育局备案,并结合预登记情况对学位进行最大限度扩容。如果预登记情况大于学校的最大容纳学位,依照户籍所在地→烈士子女、驻盘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参加抗疫最前线的医护人员的子女→易地扶贫搬迁子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长务工就业或经商类)(购房类→租房类)→其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长务工就业或经商类)(购房类→租房类)顺序依次保障。若预登记学校因学位不足无法满足就读需求的,需无条件服从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最终报名成功的学生名单将通过学校公众号及校园门口张贴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

五、红果主城区入学学区划定范围

(一)一年级学生入学学区划定范围

盘州市城区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盘州市第一小学:

以一小为中心,紫金名门→育才北路(财政局小区方向)→杜鹃西路(农贸菜场方向)→兴凯花园路口→春风医院→同仁五官科医院→金华大酒店→电信大楼→胜境大道(公安局)→三圆盘(工商银行)→盘州市法院→凤鸣中路→杜鹃东路(奥远广场方向)→奥远广场→环湖路→开发区住宿→气象局→市政府后山公园→住建局→印象小商会→胜境广场(铁路桥)→沿竹青河→沿铁路(胜境广场方向)→红果火车站→迎宾大道→紫金名门的范围以内。

盘州市第二小学:

以二小为中心,盘州大桥(铁路家属小区)→迎宾大道往二小方向→平川社区→半山青云台→合隆柏悦府→八中→九头山居委会→亦资街道办事处→物资公司住宿小区→恒宇大厦(湾田煤业)→轩华大厦→老电视台(二小方向)→交通局→军民路(二小方向)→丹霞北路(亦资街道卫生院)→杜鹃西路(老派出所方向)→育才南路(供电局小区、扶贫局小区、地税小区、时尚俊园)→迎宾大道→盘州大桥的范围(铁路家属小区)以内。

盘州市第三小学:

以三小为中心,国强大厦→保罗利亚酒店→东湖半岛→彩虹桥→原红威路(路旁住户)→团脑、胭脂脑、干沟岩子→下西铺村→东湖国际三期→盘州市第三小学→半山华府仁和路(浅水湾)→江源路(半山世家)→观月广场→住建局→市政府后山公园→气象局→开发区住宿→环湖路→国强大厦的范围以内。

盘州市第四小学:

以四小为中心,盘江技校后门→光华搅拌站→思源中学→思源居委会→盘龙花园→翠屏居委会→西部小区→建安小区→翰林苑→自然资源局进和谐小区路左侧→盘江技校的范围以内。

盘州市第五小学:

以五小为中心,五线桥→320国道→火铺加油站→大麦地→烂泥箐→三线文化馆(671)→李子树火铺矿二十二→火铺矿小广场→五线桥的范围以内。

盘州市第六小学:

两河经济开发区园区企业、旧铺居委会、樱桃树居委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城关箐居委会的范围以内。

盘州市第八小学:

以八小为中心,东河社区卫生服务站→市检察院→盘州市胜境大道→三圆盘(鸿禧酒店)→鸿福菜市场→东湖大厦→盘南电厂家属区→金秋路(发改局住宿小区、工行小区)→银杏广场三期(盘州市第十二幼儿园)→中心血库→盘州市第八幼儿园(不含金秋居委会)→石梁庄园→海航大道→石坡头→修理厂→市十一中→申家屯居委会→盘州市第二中学(新校区)→恒大中央公园→南湖→东河健康体检中心→东河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范围以内。

盘州市第九小学:

以九小为中心,紫金花园→红果街道办事处→兴成学校→月亮山住宅小区(公务员小区)→月亮山加油站→自然资源局进和谐小区右侧(含和谐小区)→盘江技校后门→华屯居委会→小冲居委会→王家山安置点→盘州府1号→东湖桃园→市消防救援大队→胜境广场(铁路桥)→揽月小区,大洼头,火车站,月亮广场区域→蛾螂铺社区→紫金花园的范围以内。

亦资街道红磷小学:

金秋居委会(易地扶贫搬迁红果县城安置点)的范围以内。

红果街道沙陀小学:

舍勒居委会、纸厂居委会、中沙居委会、下沙居委会,红沙小区、月亮山居委会中盘州大桥迎宾大道以西含中志浩国际小区、盘州小区和红果树自然村区域的范围以内。

两河街道沙坡小学:

沙坡居委会属地范围、红星美凯龙、月亮湾的范围以内。

(二)七年级学生入学学区划定范围

盘州市第八中学: 

亦资街道南湖居委会、东湖居委会、东河居委会、九头山居委会、白岩居委会、凤鸣居委会、杜鹃居委会、平川居委会等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及上述范围内的随迁子女。

盘州市第十中学:

沙坡小学、马寺小学、小关小学、盘州市第六小学、盘州市第九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翰林街道、红果街道月亮山社区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以及上述范围内的随迁子女。

盘州市第十一中学:

盘州市第五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胜境街道坡上村居委会、二十二居委会、向东坡居委会、洗煤厂居委会、练山坡居委会、大麦地居委会、亦资街道华夏居委会、金秋居委会、亦资孔居委会、文笔居委会、申家屯居委会、上街居委会、西铺居委会、大海居委会、石家庄居委会、恒大楼盘(聚道高中旁)等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以及上述范围内的随迁子女。

红果街道沙陀中学:

沙陀小学,挪湾小学及两所小学招生范围内六年级毕业学生。

六、红果主城区入学印证资料

(一)一年级学生入学条件及印证资料

资料要求:上传资料时请提供原件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图片旋转至文字向上的方向,不得横放竖版图片。

1.户籍所在地在学区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需要提供户口簿,若户口簿中地址不详,则需同时提供村(社区、居委会)证明。

2.烈士子女、驻盘部队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登记学区不限,需要同时提供:

(1)户口簿;

(2)部队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

(3)现役军人有效证件(士兵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

(4)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3.在盘州市定点收治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护人员及参加抗疫最前线的医护人员的子女,学区不限,需要同时提供:

(1)户口簿;

(2)医生或护士证件;

(3)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及参加抗疫最前线的医护人员证明。

4.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在相应的学区内登记,需要同时提供:

(1)户口簿;

(2)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有效证明。

5.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其他进城随迁子女在主城区(红果街道、亦资街道、翰林街道)所在地学区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需要同时提供并满足: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非主城区户口);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务工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或务工地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

(3)在主城区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盘州市居住证》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档案卡》;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

(二)七年级学生入学条件及印证材料

资料要求:上传资料时请提供原件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图片旋转至文字向上的方向,不得横放竖版图片。

1.户籍所在地在学区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需要提供户口簿,若户口簿中地址不详则需要提供村(社区、居委会)证明。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其他进城随迁子女在主城区(红果街道、亦资街道、翰林街道)学校七年级分学区登记,需要同时提供并满足: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非主城区户口);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务工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或务工地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

(3)在主城区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盘州市居住证》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档案卡》;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

七、开学时间

严格执行贵州省中小学开学时间。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报名资格审核。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只能在划定的入学学区范围学校进行预登记,不得跨区域填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城区招生对象,需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二)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各学校不得通过考试、面试、面谈、测试、推优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以“国际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在正式开学报到学生分班名单公布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考试、面试等方式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民办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变相考试。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必须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注册。

(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各校要严格招生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打招呼”“走后门”现象,共同保障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有效缓解城区公办学位供需矛盾。

(四)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利用学校(园)宣讲、网络宣传、电话解读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让社会各界明白相对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盘州市教育局始终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本着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原则,全力以赴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相关服务工作,希望社会各界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盘州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858-3633045。

九、其他

盘州市第三中学、盘州市第四中学、盘州市第六中学、盘州市红果街道兴成学校、盘州市国典学校、盘州市红果街道铁路小学、盘州市第七小学(聚道小学)、盘州市第十三中学(聚道初中)、六盘水市知见外国语学校按上述时间节点同步招生。

十、咨询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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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gzlps.gov.cn/ywdt/tzgg/202206/t20220611_74760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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