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师公告
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国际湿地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桃花源里的城市”——湖南省常德市。学校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产教融合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2017年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被确认为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2018年高水平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是“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2020年起,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页(http://renshi.huas.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0日至7月17日。
2.报名方式:请登录招聘系统(http://www.huas.edu.cn:8911/),按以下步骤完成报名:用户注册→用户登录→选择岗位分类(本次岗位类别为“辅导员”或“专任教师”)→选择相应岗位→填写简历→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必须提交的附件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报考辅导员岗位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或全国党员管理系统查询信息;报考专职辅导员三和专职辅导员四岗位需提供具有高校专职学生辅导员工作经历满一年及以上证明。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7月9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行政管理及专职辅导员岗位的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总分100分。
各环节成绩均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6-7186625,刘老师(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6-7186028(纪委办、监察专员办)
附件:
1.湖南文理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文理学院
2021年7月1日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文章来源: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107/t20210701_19829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