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109号)和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商洛市2018年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人员成绩高低,按照岗位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审查人员,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审查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名单详见附表。
二、时间和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由各县区组织实施。审查时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各县区审查地点如下:
县区 |
地点 |
联系电话 |
商州区 |
商州区第二小学(商州区名人街中段) |
2390670 |
洛南县 |
洛南县教育督导室五楼会议室(环城北路药王庙后) |
7322435 |
丹凤县 |
丹凤县体校(体育场) |
3386836 |
商南县 |
商南县科教体局院内 |
6366972 |
山阳县 |
山阳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院内培训楼二楼 |
8383782 |
镇安县 |
镇安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一楼 |
5325871 |
柞水县 |
柞水县北关招商楼四楼南柞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
4343581 |
三、提交材料
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按照《商洛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的规定,由本人持岗位所需有关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审查。具体提供如下证件: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提供生源地(户籍)两者之一的证明材料;
3.毕业证、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办理证明(证明须由认定机构出具);
5.已就业考生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签名同意)。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和服务期满证明。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若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持高校出具的学籍或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先参加资格复审。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面试审查时必须本人到现场核对信息,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因个人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依据本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审查人员,只递补一次。
3.考生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按照省上《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教师资格证书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
商洛市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