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公告(延安安塞区90人)
2018-06-04来源:易贤网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109号)和《延安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延市教人[2018]31号)精神,我区将公开招聘部分特岗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特岗教师90名,其中中学教师20名、小学教师40名、小学(学前班方向)教师30名,全部到乡镇以下学校任教。其中在总招聘岗位中,根据“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要占一定比例”的要求,将招安镇王窑中心小学的1个语文岗位,限符合条件的安塞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大学生申报,如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子女报考人数达不到1:3,则该岗位1个招聘名额调整到高桥镇楼坪中心小学的语文岗位,已经申报该岗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在我区招聘计划同一学科岗位中重新选择申报;将招安镇李家沟小学的1个英语岗位,限符合条件的安塞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大学生申报,如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子女报考人数达不到1:3,则该岗位1个招聘名额调整到招安镇王窑中心小学的英语岗位,已经申报该岗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在我区招聘计划同一学科岗位中重新选择申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可以在针对贫困户子女的招聘岗位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中任意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但前提是必须符合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的岗位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必须是经安塞区扶贫局认定的)。具体岗位设置详见《安塞区2018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中小学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生、研究生,小学(学前班方向)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生、研究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生(具体详见《安塞区2018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截至2018年8月31日前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所学专业与拟报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详见《安塞区2018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具体岗位与资格要求由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未就业(就业指已经在党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任职达到6个月,除此之外均为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生源地户籍为延安市范围内(指现户口为延安市范围内常住户口,或因上大学将原延安市范围内常住户口迁出到就读大学所在辖区)。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安塞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安塞区生源优先、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

三、有关政策待遇

1、服务期限。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实际需求在我区内乡镇学校间交流。特岗教师服务期满,按有关规定纳入基层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后,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2、工资待遇。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本区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3、服务期满后的问题。(1)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陕西省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陕教[2018]109号)、《延安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延市教人[2018]31号)精神执行。(2)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我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我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4、服务期的管理。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区教育局代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区教育局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区教育局将按照违约失信人员对待,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不予提供人事档案和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网络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补录及签订合同、集中培训、上岗任教等程序实施。

(一)公布需求。5月28日前,向市教育局、市编办和人社局报送安塞区2018年特设岗位招聘办法和岗位需求;省教育厅将于6月1日通过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特岗计划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的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广大考生务必通过“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4日9:00至6月7日18:00。如省市另有变动,以省市规定为准。

(三)网络初审。6月4日9:00至6月8日18:00,安塞区特岗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公告条件,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及时查询网络资格初审情况,网络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网络资格初审通过后的报考人员务必在6月8日20: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出《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无需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网络资格初审通过后,根据笔试成绩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间段内持《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打印《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不参加复审视为放弃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网上填报信息与本人现场提供证件进行比对核实,如网上填报虚假信息者,无条件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请考生慎重填报。网络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达不到3:1的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该岗位招聘计划按比例予以缩减和调整。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必须持安塞区扶贫局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于2018年6月7日下午17:00前到安塞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并确认是否需选择重新申报岗位事宜,逾期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延安市教育局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25日8:00至29日24:00,统一笔试时间为6月30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方式、考试要求、阅卷及成绩公布等以延安市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关《通知》《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和要求,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面试工作在延安市教育局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安塞区特岗办公室负责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市特岗办上报面试工作实施方案,经市特岗办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信息,都将在“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陕西特岗系统”平台进行公示,不进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后果责任自负。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确保7月底前全部完成。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18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10日前到安塞区教育局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弃权者和取消聘用资格者,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补录工作于8月20日前完成。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8月20日前,安塞区人民政府与拟聘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8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一式4份)。8月25日前,区特岗办将《合同书》、聘用人员名单、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复印件以及工作总结一并上报市特岗办审查备案。

(七)集中培训。8月份,组织拟聘人员集中开展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八)上岗任教。秋季开学前,特岗教师到所在学校上岗任教。因工作需要,特岗教师工作岗位需调整的,特岗教师应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五、说明

延安市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都将通过“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陕西特岗系统”发布。本《方案》中招聘各环节实施时间如有变动,不进行其它方式通知,各位报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陕西特岗系统”,因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本《方案》由延安市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延安市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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