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元氏县城乡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县政府同意,拟在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公开遴选和聘用21名事业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
城乡行政执法人员。
二、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的在职工作人员;(1973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养高,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勤奋敬业,热爱和熟悉相关专业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
3、能够胜任执法工作,夜间巡查工作,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执法经验的男性优先)
4、从事相关执法工作,熟悉法律法规的执法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军队退役人员可优先;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办法
遴选和聘用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编办配合,按照报名、考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共同组织实施。
四、待遇
公务员和全额事业编人员试用期为5个月,试用期内原关系不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事业人员)县编办办理调动和入编手续。
自收自支事业人员试用期5个月,试用期间的待遇按照原单位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选调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在此基础上加绩效考核(以当月考核结果为准)的办法计算月工资。按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医疗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五、流程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4月17日
报名地点:元氏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地 址:槐阳大街145号。电话0311-84609839
报名需经原单位同意,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及报名表(加盖原单位印章)。
2、资格审核:由综合执法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考试范围为住房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试入围者到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进行体检。
5、考察:由县综合执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和入围人员进行考察。
6、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7、调入或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程序办理调入或聘用手续。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