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衡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组建全市军队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的实施方案》和《武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武强县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8名事业人员。
一、选调范围
全县县乡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方式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人员通过考核优先选调;不足名额通过公开考试,从其他事业编制人员中予以选调。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2、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年龄在45周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拟选调人员中工人身份人员不超过两名;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须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武强县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30日。
报名地点:武强县人社局干部股
报名电话:3822655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须填写《武强县2018年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和缴费:县民政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的初步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8年 2月1日8:30-17:30在武强县人社局干部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5、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按6:4折算计入总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月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武强县实验小学。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组织:命题、监场、阅卷工作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承担。考试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程序组织考试,对违纪舞弊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3)确定面试人员:县人社局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2月7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并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可在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时间每人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笔试成绩高者,学历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7、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8、档案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档案审查时间为2月12-13日,逾期不能提供本人档案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9、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试、体检、档案审查均合格的考生,在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完毕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10、录取人员工资待遇。录取人员工资形式全部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11、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全程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成绩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2、聘用后如有反映问题并经过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
的,取消聘用人员资格,不再递补。
3、体检、政审、档案审查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