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伴随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手机应用的不断升级,手机游戏日益成为现代人生活中的重要休闲方式之一,越来越受到关注和欢迎。然而,无论是“深圳11岁男孩玩手游花光家中3万元积蓄”,还是“武汉10岁男孩玩游戏充值5.8万元”,亦或是“西安11岁男孩为买手机游戏装备,3天之内偷偷用爸爸手机发了近万元微信红包”,青少年沉迷手机游戏的事件屡见不鲜,甚至让一些家长不得不诉诸法庭,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急需严肃对待。
【解析】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20条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但是,这一抽象禁令却没有在实践中有效落实,产生实际效果;加之网络游戏的虚拟性,平台掌握的主体信息有限,虚假身份信息难以监管,更让法律制度形同虚设。此外,一些家长平时忙于工作,疏于对孩子的关注和管教,让自制能力不足的未成年人沉迷于手机游戏中,难以自拔。
各类制作精良的手机游戏让青少年感受到虚幻世界的精彩与神奇,成为游戏的“粉丝”,但当个人爱好成为“沉迷”的时候,会产生诸多的后遗症,危害不浅:一些孩子沉溺其中,影响学业,伤害视力和身体;不断升级的游戏耗费巨资,辨识能力差的孩子盲目支付,产生巨大的费用,加重家庭负担;另外,一些手游为了吸引人气,故意添加一些暴力、色情,甚至违法赌博的内容,威胁孩子们的身心健康。
加强网络监管和责任追究与处罚,也能防范孩子偷用父母名义登录游戏,及时发现和处理非常规交易行为。在有效立法、严格监管的基础上,督促家长承担家庭教育之责,才能营造良好网络环境,治理儿童沉迷手游的乱象,让孩子安全、适度使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