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农学院植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2017-03-25来源:北京农学院

根据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制定植物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

一、基本原则

依据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执行。

二、复试条件

(一)一志愿考生

达到全国A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二)接收调剂考生

1.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全国统考、联考数学及其他各类自命题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考试科目)。

5.我校不接收破格调剂考生、英语以外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6.在符合以上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调剂生的总成绩、统考课成绩排名筛选确定调剂生名单。

7.接收调剂时优先接收校内调剂生。

三、植物科技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潘金豹

副组长:王绍辉、董清华

组员:赵宇昕、段碧华、沈元月、万平

四、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由本学科(专业)导师组成,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五、复试内容、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需提交: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

2.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3.考生登录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验证学历(学籍)信息并提供截图。

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能否按期毕业、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往届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二)心理测评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心理测评。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需空腹。

(四)综合面试

满分17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基础知识(70分,每生不少于10分钟)、外语听说能(50分,每生不少于4分钟)、实践(实验)能力(50分,每生不少于10分钟)。

复试过程全程录像,每名考生每个环节都不能遗漏,保证每名考生各个环节的复试时间。统一安排考生在备考室等待复试,考生随身携带物品须上交统一管理,并保持复试秩序。

注: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

(五)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8:00-11:00。

地点:教学楼B座303。

2.全体考生体检(需空腹)

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8:00-10:00。

地点:北京农学院校医院。

3.全体考生心理测试

时间:2017年3月28日11:00-11:30。

地点:经管楼402。

4.综合面试

时间:2017年3月28日13:00-18:00。

果树学-面试地点:实验楼A427。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地点:实验楼A408。等待地点:实验楼A座321。

蔬菜学-面试地点:2号办公楼2031。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地点:实验楼A603。等待地点:2号办公楼2015。

园艺领域-面试地点:实验楼A427。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地点:实验楼A408。等待地点:实验楼A座321。

作物遗传育种、作物领域、种业领域-面试地点:实验楼A座121。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地点:实验楼A座127。等待地点:实验楼A座123。

农业资源利用领域-面试地点:实验楼A618。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地点:植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7。等待地点:实验楼A座6层大厅。

植物保护领域-面试地点:植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2会议室。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地点:植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2实验室。等待地点:植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9。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时间:2017年3月29日上午9:30-12:30,下午14:00-17:00。

地点:植物科技学院会议室(2号办公楼2031)。

注:截止到4月5日17:00,未能完成的招生指标,学院收回统一调配。

六、综评成绩

计算公式:综评成绩=(初试总成绩/500) *70 + (复试总成绩/170)*30

综评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取整。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七、录取

1.各学科、领域根据导师招生资格、考生志愿和团队水平、科研能力、培养质量、就业等因素进行导师指标分配,保证录取。

2.导师招生经费要求: 招生导师账面经费结余不低于12万元,校内当年转账不作为经费依据。

3.导师招生最多限额:正高职称最多招生4人,副高职称最多招生2人,中级职称最多招生1人。一个导师不能跨2个学术型、2个全日制专业型或2个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点招生。

4.导师年龄要求:应满足退休前能完整地培养完一届硕士生(学术型研究生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二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三年),身体健康,能正常地指导研究生学习和科研工作。

5.各学科、领域要确保录取生源按时入学,流失1名生源扣减第二年招生基本指标1个。

八、备注

未尽事宜以《北京农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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