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2018年推免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7-09-25来源: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联合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各类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 (以下简称“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免资格的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校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中医专业除外)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超过全校招生指标的50%。

三、接收程序

1、推免生请于9月20日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2、通过学校初审的推免生,由学校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确认复试通知的推免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学生证、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其他有关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3、复试采用面试方式,必要时可笔试或进行相关实验操作。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复试录取办法由各招生院所根据本招生章程制定并公布。

4、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5、复试通过者,由学校研招办发送待录取通知。

6、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统考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7、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完成确认者不可变更录取志愿。

四、其他规定

1、凡被我校接收的2018年推免生入学后均可获得10000元的奖励。

2、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未能获得毕业、学位证书;

(2)网上注册信息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3)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不予录取的情况;

(4)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

(5)政审不合格。

3、如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文件,我校将遵照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电话:010-64909005(研招办)、64900044(纪检监督)

招生网址:/graduate.buu.edu.cn

电子邮箱:ldyzb@buu.edu.cn

北京联合大学招生院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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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203 应用文理学院/ 北京市政治文明研究中心 冯老师 6200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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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城市轨道交通与物流学院 耿老师 649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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