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门市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
2016-06-16来源:天门市市委组织部

现就做好2016年天门市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着眼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农村,在实践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培养了解国情、熟悉基层、心系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后备干部人才,为加快推进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选聘数量

2016年全市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20人。

三、选聘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2.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有1年以上班级主要干部(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或院系以上学生会、团委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

3. 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

4. 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 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7. 身心健康。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选聘:

1. 国家“985”、“211”等重点院校毕业生;

2. 硕士、博士研究生;

3. 涉农专业和城镇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毕业生;

4. 回天门籍工作的毕业生。

四、方法步骤

选聘工作于2016年6月启动, 8月份基本结束。其中,6月10日9:00至6月22日16:00为网上报名时间,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报名。7月3日上午8:30全省统一组织笔试;7月中下旬,组织面试;8月上旬,组织考核;8月中旬,对拟选聘对象安排集中体检;8月中下旬,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五、选派去向

对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将按照回原籍和就近原则分配到村工作。今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全部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

六、管理工作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按照《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

七、待遇和流动政策

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今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满1个聘期(3年)后,特别优秀的,通过定向招录方式录用为选调生,其余人员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热忱欢迎德才素质好、有志于到农村锻炼的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

详情请访问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天门党建网(www.hbtmdj.gov.cn)。

有关咨询电话

湖北省委组织部:027—87234821、87232281(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027—87236225(报名、笔试等事宜)

天门市委组织部组织科:0728-5236359

中共天门市委组织部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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