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热点:私人“承包”城管/按八/二比例分成
2016-06-07来源:易贤网

模拟题

据报道,云南省某地成立了一家私人运营性质的交通服务公司,由该公司认定县城内的违停车辆,并用标有“综合执法”的拖车强制拖车。据查,该公司法人代表系该地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名中队长的家属,而且该交通服务公司拖车收取的费用,与城管局按八、二比例分成。对此,你怎么看?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据澎湃新闻报道,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成立了一家交通服务公司,由该公司认定县城内的违停车辆,并用标有“综合执法”的拖车强制拖车。记者调查发现,这家交通服务公司属私人运营,法人代表系马龙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名中队长的妻子。当地知情人士称,该交通服务公司拖车收取的费用,与城管局按八、二比例分成。

近年来,郑州、深圳等地都曾将城管执法任务外包给当地一些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这样的事情,确实荒唐,但更值得我们深思和引以为鉴。

第一,这种事情的实质是非法的行政权力委托,也是一种共公权力机关的腐败。这个事情背后确实存在着利益输送,这就证明了我们的判断,这一委托从其根源上就是存在着严重问题的。

第二,因为这样的委托存在着先天不足,这样的委托在实际执法效果上一定是非常不良的,势必会严重损害民众利益或公共利益。

第三,这样的畸形执法,势必导致法定的执法机关腐败,也势必会极大动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这恐怕是更加值得我们担忧的。

第四,更值得我们警惕的是,这样的做法,使得这一问题不但得不到纠正,还甚至会有产生效仿者,使得我们执法队伍的公信力进一步遭到削弱。

第五,这样腐败行为的成因,当然说明我们执法队伍中素质还不够高,更说明的是我们对于权力执行过程的监督不足。

因此,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这一问题,我们应当做好如下工作:

第一,完善制度,特别是对于权力授予、权力委托程序进行监督的制度。

第二,必须加大对于一些腐败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

第三,要进一步开拓监督的渠道,进一步让公众的监督能够落在这些不当行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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