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 申报计划 | 岗位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年龄 | 其他要求 |
水利工程系 | 3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水利水电工程 | 30岁以下 | 含水工管理 |
3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水工结构工程 | 30岁以下 | ||
1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农业水土工程 | 30岁以下 | ||
1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30岁以下 | ||
水利建筑工程系 | 1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 30岁以下 | |
1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30岁以下 | ||
1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建筑技术科学 | 30岁以下 | ||
1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结构工程 | 30岁以下 | ||
经济管理系 | 1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30岁以下 | |
1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会计学 | 30岁以下 | ||
1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思想政治教育、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 30岁以下 | 中共党员 | |
1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英语语言文学(口译方向) | 30岁以下 | ||
水利工程系 | 1 | 专业带头人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 | ||
水利建筑工程系 | 1 | 专业带头人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工程管理类相关专业 | ||
电力工程系 | 1 | 专业带头人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
经济管理系 | 1 | 专业带头人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
备注:1、年龄计算:30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带头人:教授50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招聘的专业带头人,第一学历需为全日制本科。 4、教授、博士服务期为6年。5、专业带头人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发放方式。“安家费”采取一次性发放与服务期内分年度发放相结合的方式。到校“一次性发放”金额为:教授10万元,博士8万元,余下部分根据考核分年度发放;科研启动费分三年发放。6、可根据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服从工作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