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蒙自市2015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2015-03-30来源:蒙自市卫生局

关于2015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保证我市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现将报名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考生先通过互联网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填报报名信息,然后于现场报名时间到蒙自市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并交纳考试费用。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3月20日。

(二)报名网址: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

三、现场报名审核时间及地址:

(一)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3月30日—4月7日(节假日休息,过期报名系统关闭,无法审核,后果自负)。

(二)确认地址:蒙自市卫生局医政科(蒙自市迎晖路),联系电话0873—3725210 。

四、报名条件: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报考条件。

五、报名需要提供资料:

(一)考生自行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后到市卫生局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部队或武警考生需提交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三)医学院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四)试用单位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执业期考核证明一式二份(试用期截止至2015年8月31 日满一年);

(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二份;

(六)报名所需的其它材料。

六、特别说明:

(一)考生报名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半身彩色白底照片,(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请注意保存照片(底片),照片不一致将无法申领证书)。

(二)部队考生提交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必须由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后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机关卫生部门两个部门的公章。自2010年开始,在现役军人考生的医学综合笔试中增加军事医学考试内容。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考生须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备注栏中加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社会医疗机构考生须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二份。

(五)每位考生的报名材料纸张标准全部为A4纸,须按上述顺序编页码并装订成册,由本人在第1页右下角注明所提交材料的总页数并签名。

(六)实践技能考试及医学综合笔试的准考证请考生自行打印,并妥善保管,以备办理相关证件使用。

(七)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

(八)2000年9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取得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九)2010年9月1日以后入学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设置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七、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5年7月1日~15日。

(二)医学综合笔试时间:2015年9月12日~13日。

蒙自市卫生局

2015年3月27日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