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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细则
根据《河海大学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我学院制订了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组织工作
1、成立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细则的制订和复试领导工作,并对参与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成立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人员
1、由研究生院公布的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单考生)。
2、推免生不需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法
复试包括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其中:
1、笔试科目按招生目录要求确定,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满分50分,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口语满分50分,由各学院组织测试);
3、面试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进行,满分为200分。
四、复试内容
1、笔试:笔试科目按河海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
学科专业 | 复试科目 | 备注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 材料力学或结构力学 | 复试笔试科目需为初试未考科目 |
固体力学 | 结构力学或理论力学 | |
工程力学 | ||
流体力学 | 水力学或流体力学 | |
材料学 | 工程材料或现代测试分析方法 |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
土木工程材料 | ||
材料与结构安全 | 材料力学或结构力学或材料科学基础一或金属学 | |
材料工程 | 工程材料或现代测试分析方法 |
2、外语口语测试:考察考生的外语交流表达能力。
3、面试:重点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发展潜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1)专业知识和知识结构 (15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知识(50分)、综合知识应用能力(50分)、逻辑思维(50分)
(2) 综合素质 (50分)
注重口头表达及相关素质的考核。
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提 交 材 料 | 份 数 | 备 注 |
各类获奖证书或奖状 | 1 | 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
大学阶段学习成绩证明 | 1 | |
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技术报告 | 1 | |
各类证书(英语四六级或成绩证明、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类竞赛等) | 1套 |
五、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笔试成绩不合格、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均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院(系)复试工作小组提交说明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六、录取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志愿优先的原则)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均不予录取:①笔试成绩不合格;②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③面试成绩不及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名单审核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资格录取的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规模,且其名单必须经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因此,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4月30日前提出申请,并签署相关协议后,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七、其它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事项按研究生院《河海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力学与材料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力学与材料学院
2015年3月18日
力学与材料学院地址:河海大学校本部芝纶馆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 025—83786410
传真: 025—83786046
邮政编码:210098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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