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2015-03-23来源: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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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委下属事业单位海口市经济信息中心和海口市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专业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发展改革工作。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2名,其中:海口市经济信息中心招聘信息管理分析岗位1名;海口市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招聘经济类管理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生源),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应聘海口市经济信息中心信息管理分析岗的人员,需具有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聘海口市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经济类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具有经济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市发改委网站、《海南日报》等媒体公布招聘信息。公布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6日—4月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应聘者须完整填写《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并提供一寸同底近照3张和以下报名材料:学历证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现单位同意报名及流动的证明材料。报名材料一律制成电子件发送至受理邮箱,报考经济信息中心职位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hkjjxxzx@163.com,报考研究所职位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hksyjs@163.com。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视实际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才进行考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A.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B.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工作岗位“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命题。

C.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D.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E.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A.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B.面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C.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D.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E.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考察人选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人选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任职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898-68722765。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长滨三路海口市第二行政办公区18号楼

联系人:黄先生、吴女士

联系电话:0898-68724023/68723971

附表: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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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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