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经历如何连续计算
2011-03-08来源:云南考试网论坛
举例如下: A君,2005年12月-2006年2月在甲公司工作(算3个月);2006年9月至2007年5月在乙公司工作(算9个月);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在省级事业单位工作(算12个月),中间间断时间在家休养。 只要A君能提供以上三个单位的基层工作时间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可以相加计算,即24个月,满足2年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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