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1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温馨提示
2015-03-20来源:沈阳招生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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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沈阳市201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3月21日至24日进行,现就广大考生在考前和考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市招考办发出温馨提示:

●考前领取准考证

请考生务必按报名点规定的时间,提前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并核实好本人的有关信息。考生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及背面的考生须知,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熟悉线路看考点

为了确保考生能够顺利赴考,请考生考前务必到考点学校,确认考点情况、行程路线,查看考场示意图,熟悉要参加考试的考场地理位置。

●考试物品须带齐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并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品入场(如钢笔,圆珠笔等)。

●禁带物品看清楚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资料、通讯设备、数据存储设备、智能电子设备等辅助工具及其它未经允许的物品。

●考前安检要配合

考生在考点学校门口需进行初次安全检查,请重点做好如下准备:准备好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携带的手机等禁带物品要交给考试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掌握时间别迟到

考生应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交验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抽签决定考试的考试机号(考生需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考生提前5分钟在考试系统中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核对屏幕显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如不符合,由监考人员帮其查找原因。考生信息以报名库和考生签字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信息为准,不得随意更改报名信息和登录信息。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上机考试要规范

考试期间,如突发系统故障、死机、死循环、供电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考生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判断原因并及时予以调换。由于考生擅自操作造成无法答题等情况,后果自负(不得重考)。

●遵守纪律勿违规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对于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违纪考生取消该科目成绩,作弊考生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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