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巴中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
2015-03-14来源:通江县卫生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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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5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01号)和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6号)规定,现将全市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9:00-2015年3月20日24:00,网上报名地址:www.nmec.org.cn。考生只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及办理缴费手续者,网上报名无效。

(二)现场审核及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2015年4月10日(含星期六、星期日)。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以对已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应携带“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

为方便考生,2015年4月1日前,各县(区)卫生(计)局负责辖区内(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考生现场报名和初审工作。市直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含市卫生计生委审批的民营医疗机构)在巴州区卫生局现场审核。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县(区)卫生(计)局(巴州区卫生局:2133331,恩阳区卫计局:3368307,平昌县卫生局:6232893,通江县卫生局:7233097,南江县卫生局:8226032、8213312)。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后,将生成《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此申请表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将不得进行信息变更。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快网上报名。

4月2日-4月6日巴中考点审核各县(区)卫生(计)局报名点资料并汇总,上报省考区办公室复审。个别符合条件未到县(区)卫生(计)局现场审核考生,2015年4月7日-4月8日到巴中考点进行现场审核。

二、报名条件

详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年版)登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址:(www.nhfpc.gov.cn)、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等查询。

三、报考类别

(一)临床(含内、妇、儿、外、传染、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精神科、x线诊断、超声诊断、核医学、病理、康复、麻醉等);

(二)中医(含中内、中妇、中儿、中外、针灸、皮肤、中医五官、肛肠、骨伤、推拿理疗、中西医结合等);

(三)口腔;

(四)公共卫生(含流行病学、“五大”卫生等)。

四、报名所须材料及资格审核排序要求

(一)网上报名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毕业证书复印件两份(附原件);自考毕业者,还要提供自考成绩单;卫生职高起点医学中专的,除提供中专毕业证外,还要提供卫生职高毕业证。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附原件);

(四)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两份(统一格式);

(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连续工作2年或5年的证明两份(统一格式);

(六)《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两份(附原件);

(七)《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两份(附原件);

(八)考生所在单位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两份(附原件)或《四川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计划生育手术个人合格证》复印件两份(附原件);考生报考类别和专业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的诊疗科目相符合;

(九)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按照原卫生部颁布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工作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09〕55号)要求,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师承人员和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十)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6张(与网络报名上传照片一致,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机构无印章的个体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连续工作2年或5年的考核合格证明须由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加具意见。以上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按以上顺序排序。

五、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今年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保管,考生网上报名后要记住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网报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要求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必须由本人上传照片(数码照片要求:符合证件照标准的近期小2寸数码照片。照片尺寸:白底,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在25KB~40KB之间),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规范填写工作试用单位,县(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填所属县(区)和单位全称,市直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填所属巴中市(巴中)和单位全称,因考生错填报名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根据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6号),巴中市所有公共卫生类别和部队考生考试(含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全部由成都考点承担;口腔类考试(含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由南充考点承担。口腔和公共卫生类别考生网报后和相对应的考点联系。公共卫生类别考生网络报名时,需选择成都考点。口腔类别考生网络报名时,需选择南充考点。现场审核时,仍需持有关资料到巴中考点所在的县(区)卫生(计)局报名点确认和缴费(联系电话:成都考点代码401、028-86272914,86633385;南充考点代码414、0817-2662203、2391259;巴中考点代码21、0827-5268292、5281560)。

4.军队考生增加军事医学考试内容,今年考生统一安排在成都考点进行考试。在医学综合笔试中单独增加军事医学内容,相应增加一个考试单元。

5.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

七、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2015年7月1日—7月15日(详见准考证);

(二)医学综合笔试:2015年9月12日—9月13日;

1.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八、考试基本内容

临床、口腔、公共卫生、壮医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综合笔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部分类别)2013年版》。取消中医(含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未涉及的中医部分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仍执行现行大纲。

九、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十、收费及缴库

实践技能考试费、医学综合笔试费按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川发改价格【2013】480号)执行。

十一、其它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政策及相关表格从四川医学网(www.scyx.org.cn)、巴中卫生网(www.bzswsj.gov.cn)和巴中医学网(www.bzyx.org.cn)等下载。

特此公告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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