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2015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2015-03-12来源:甘肃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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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2015年上半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根据《甘肃政法学院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及《关于做好学位授予(补授)申请及学位授予信息相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学位办[2014] 1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者范围

我校函授、自考等各类形式的高等教育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限定为2014年6月—2015年5月。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1、4月30日—5月23日:继续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受理申请、准备材料。

2、5月25日—5月27日:继续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报送以下学位申请材料:

(1)《甘肃政法学院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甘肃政法学院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成教本科毕业生名单》一式两份;

(2)毕业论文(设计)一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二寸彩色近照两张(须与毕业证照片一致,含电子版,电子版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附件形式发送至 1172274817@qq.com,未提交符合要求电子照片的将视为申请学位材料不齐全);

注:未参加新华社图片分社数码照片采集的学生(主要是自考生),必须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数码照相,相片要求如下: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大小:≤10K、格式:JPG;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5)学士学位申请者的政治表现、全部课程成绩;

(6)学位专业课考试成绩、学位英语考试成绩;

(7)个人申请一份,简要说明个人学习经历;

(8)学位申请者就读专业的教学计划(含所有课程名称)一份;

(9)成人本科毕业生的省级招生机构录取新生名册一份(自考生不提供);

(10)专升本的本科毕业生,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

3、5月29日—6月12日:校学位办审查申请学位者资格。

4、6月中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归档。

5、6月下旬:学位信息报送。

三、注意事项

1、上报的《甘肃政法学院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甘肃政法学院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成教本科毕业生名单》中,属于继续教育学院填写或二级学院填写的项目须全部填写,并加盖公章;

2、继续教育学院要严格审查学位申请者的资格,要求提交复印件的证件要先审核原件,完全符合条件者方可上报,否则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所有要求提交的复印件上必须有负责人签字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3、学位申请者的专业须严格按照成人本科教育大纲所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所有填写信息项与毕业证书保持一致;

4、材料报送过程中,继续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需指派专人负责学位申请材料报送工作,校学位办公室不接待学位申请者个人。

5、由于学位授予信息报送时间的重大改革,各相关单位必须保存申请者的多种有效联系方式(电话、邮箱、QQ等),并能够在申请学位至授予学位期间与申请者保持联系通畅,以便及时补充、更正学位授予信息。由于申请者本人提供相关信息时造假、不完整、不合规范或相关单位无法与申请者取得联系而影响授予学位、报送学位信息的,相关不利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6、学位申请工作严肃而重要,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各阶段工作的截止时间。逾期未完成相关工作步骤的,一律不予受理。

甘肃政法学院学位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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