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民政局2014年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事项公告
2015-03-10来源: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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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总成绩及排名

广安市民政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公开选聘事业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总成绩及各职位排名予以公告(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定于2015年3月16日(星期一)。请参加体检的人员(详见附件2)携带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一张,于2015年3月16日早上8: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广安市民政局集中,然后到体检医院交体检费并领取《体检表》,迟到者或携带证件资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四、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封闭式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

(五)考生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公布体检结论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者负责。

(六)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程序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咨询电话:0826-2335712

联系人:唐建军联系电话:18080273355

广安市民政局

2015年3月9日

附件:

1.广安市民政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汇总及排名表

2.广安市民政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名单详情请查询:http://www.gahrss.gov.cn/gacms/sydwzp/12647.jhtml

职位名称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总成绩 职位排名 备注
管理人员 刘亚姗 2 52.2 34.2 86.4 1  
管理人员 唐金菊 4 50.1 33.2 83.3 2  
管理人员 卿露岭 7 46.5 0 46.5 3 面试缺考

 

职位名称 报考人姓名 准考证号 备注
管理人员 刘亚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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