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5-01-28来源:西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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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西北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西北民族学院,创建于1950年8月,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2003年4月,经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批准,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学校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占地3019亩(含绿化地),分西北新村校区和榆中校区。建校6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14万余人。现有55个民族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国际教育等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权和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权。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拥有一支以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为中坚力量的教职工队伍。现有教职工1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60余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10余人;博士生导师22人,硕士生导师330余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3人,“甘肃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

西北民族大学是一所优势和特色比较鲜明的多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现有70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民族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畜牧学、兽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4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11个授权点):法律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工程硕士、临床医学、金融。

学校现设有26个教学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现代教育技术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维吾尔语言文化学院、藏语言文化学院、蒙古语言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舞蹈学院、预科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设有6个独立建制的科研机构:中国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格萨尔研究院、海外民族文献研究所、伊斯兰文化研究所、中国藏文典籍全文数字化研究所、甘肃省动物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2000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甘肃省教学成果奖29项,国家教改项目23项,省级精品课程35门。学校有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社会学专业,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蒙古语言文学主干课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民族信息技术实验中心。6个省级教学团队:蒙古语言文学主干课程、藏语言文学主干课程、20世纪中国文学、精细化工、口腔内科学、西北少数民族历史与文化。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中国少数民族(藏、蒙)语言文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社会学、汉语言。7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技术、会计学、历史学、阿拉伯语、口腔医学。5个甘肃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数字传媒实验教学中心、民族信息技术实验教学中心、电气电信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试验教学中心。

学校现有1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其中,7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经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计算机应用技术、社会学、应用数学、法学、民族传统体育学;12个甘肃省重点建设学科: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畜牧学、兽医学、宗教学、民俗学、格萨尔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美术学。学校现有教育部创新团队:动物医学生物工程创新团队,建有10校级创新团队。

学校建有3个甘肃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心、西北少数民族宗教研究中心、西北民族问题研究中心;2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北民族文献研究基地、西北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学校成为“中华多民族文化遗产与文化凝聚协同创新中心”、“丝绸之路与华夏文明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核心协同单位。建有国家民委——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中国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实验室;4个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藏文信息技术实验室、生物工程与技术实验室、口腔医学综合实验室、电子材料实验室。同时,建有省级工程中心:甘肃省动物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甘肃省重点实验室:甘肃省新型建材与建筑节能重点实验室、甘肃省民族语言智能处理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甘肃省高校环境友好复合材料及生物质利用重点实验室。

学校注重科学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1年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828项,其中国家科技支撑项目1项,“863”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9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6项,省部级项目428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2项,省部级奖励407项。学校研发《藏汉双语信息处理系统》获1999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藏文视窗平台、字处理软件和藏文网站》获2001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受到了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学校编辑出版的《法藏敦煌藏文文献》和《英藏敦煌藏文文献》出版计划,实现了我国珍贵历史文献的回归与面世,在学术界引起强烈反响,被誉为敦煌学与藏学研究的又一个里程碑。

学校出版发行《西北民族研究》(国家级核心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藏文版、蒙古文版)。其中《西北民族研究》为CSSCI来源期刊,民族类核心期刊,甘肃省一级名牌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被评为首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蝉联2-3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国家级民族学类核心期刊,2009年被评为“中国北方优秀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藏文版被评为全国民族地区学报优秀期刊。

学校图书馆现有图书资料350余万册,其中纸质图书近180万册;博物馆馆藏文物2100余件,其中3级以上文物117件。图书资料和馆藏文物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学校坚持德育为先,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价值追求,汇聚各民族优秀文化,发挥多元文化共生共存的优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曾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两次被甘肃省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学校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被授予“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成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与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先后同美、英、加、韩、德、俄、蒙古等国家的二十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和合作关系。学校定期选派优秀学生到国外访问、交流、学习,选派教师出国讲学、进修和从事科学研究,聘请外国专家来校执教和开展合作,扩大了学校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截止目前,聘请了200多位长期外籍专家和近600多位短期外籍专家,接收培养了500多名留学生。

二、学院及专业介绍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设有音乐表演(演唱、演奏)、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本科专业。拥有音乐学硕士学位培养点和专业硕士培养点。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院现有在校硕士研究生244人、本科生534人;学院教职工91人,其中专职教师85人,教授17人,副教授28人,讲师19人,助教20人。硕士生导师34人。常年聘请外籍教师,不定期地聘请国内外著名演奏家、歌唱家、理论家短期讲学、举办音乐会。

课堂教学与舞台教学相结合的专业教学方式是本院办学的一大特色。学院组建有交响乐团、室内乐团、民族乐团、合唱团以及歌剧表演剧组。四幕原创歌剧《文成公主》、交响音乐会、室内乐音乐会、无伴奏合唱音乐会在兰州、甘肃及外省演出,在教育界、文艺界、新闻界引起强烈反响,其中歌剧《文成公主》获第三届中国少数民族戏剧汇演荣获特别金奖。

学院在教学、科研和艺术实践诸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师生在《人民音乐》、《音乐创作》、《中国音乐学》、《中国音乐》、《音乐研究》、《音乐艺术》、《音乐周报》、《中国音乐教育》等国内核心刊物发表本院学术论文千余篇;教师作品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和中国音乐《金钟奖》、甘肃省敦煌文艺奖等。出版了学术论文集《中国艺术歌曲论》、《‘音心对映论’争鸣与研究》、《天人乐舞》、《乐舞论》等多部。举办了“第六届全国音乐美学学术年会”等多场全国性学术活动。

学院培养的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中国国家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中国芭蕾舞乐团、中央民族歌舞团、二炮文工团、兰州军区战斗文工团、甘肃省歌剧院、兰州市歌舞剧院、北京广播学院、兰州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成都师范大学、中央电视台均有且为业务骨干;部分毕业生已在国外发展。

咨询电话:0931-2938146 2937839 2938142

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精通音乐表演理论与技术,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备一定的专业演唱、演奏水平和较高的指挥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或器乐表演、视唱练耳、乐理、艺术概论、和声学、中外音乐史、曲式与作品分析、作曲基础、音律美学、合唱、合奏与重奏等。

音乐学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有较高程度的演唱、演奏、伴奏能力及教学能力,可在高等院校、中专和各类中小学任教,可在各种音乐研究部门从事研究工作,可在文化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策划社会音乐活动。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合唱与合唱指挥、声乐、钢琴和其他乐器、教育学、心理学等。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全面的音乐理论修养,熟练掌握作曲技法,具备创作能力,可在高等艺术院校任教,或在各类文艺团体、艺术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群众文化团体担当作曲、指挥、从事艺术行政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作曲法、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配器、钢琴、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律学、音乐美学、艺术概论、名作赏析、电脑音乐制作等。

舞蹈学院

舞蹈学院设有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三个本科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硕士研究生点(下设西北民族民间舞蹈艺术和敦煌舞研究,舞蹈学基础理论研究三个方向);舞蹈艺术硕士(MFA)生点,设立舞蹈表演(民族民间舞、敦煌舞)和舞蹈编导(中国舞、现代舞)两个方向。舞蹈学院现设有8个教研室:基训教研室、民间舞教研室、敦煌舞教研室、基础理论教研室、钢琴教研室、中专部教研室、艺术实践教研室、舞蹈编导教研室。现有专任教师3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5人。著名敦煌舞专家高金荣教授为学院学科带头人,聘请中国舞协名誉主席、中国舞蹈表演艺术家白淑湘、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副所长江东博士、北京舞蹈学院副院长邓佑玲博士、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苏自红教授、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杨向东教授等知名专家为学院兼职教授。

学院坚持教学和实践并重,致力于特色专业建设,重点开发和利用西北地区丰富的民族民间舞资源和著名的敦煌艺术宝库资源,在西北民族民间舞和敦煌舞抢救、挖掘、整理和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近年来,学院教师发表和出版了一批论文、教材、专著,多篇论文在国家级和国际学术讨论会上交流。敦煌舞和西北民族民间舞已经成为学院重点发展学科,挖掘整理出版了《敦煌舞男班教程》和《回族民间舞女班教程》、《回族民间舞男班教程》。

学院师生多次在国际级、国家级、省级等各类专业舞蹈比赛中获得各类奖项。学院多次作为国家民委直属院校代表赴欧洲、非洲等地参加国际民间艺术节等国际交流活动和文化援助活动;学院为每年中华人文始祖伏羲大典公祭活动演出单位;受邀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舞蹈系进行专业互访、参加澳大利亚国庆节交流演出等多项丰富多彩的舞蹈文化交流。承担国家台办对台交流重点项目。

咨询电话: 0931-2977735 2938143

舞蹈表演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表演专业技能,适应各类学校以及基层企业、事业单位的舞蹈表演、教学及编排工作的需求,毕业后可从事文艺团体舞蹈演员、企事业单位文艺指导 、儿童舞蹈艺术指导、专业演员、专职教师、基层文艺骨干、文艺活动策划等。

主要课程:舞蹈基础训练、中国古典舞、技能技巧、中国民族民间舞、剧目、敦煌舞、编舞技法、音乐欣赏、中外舞蹈史、舞蹈名作赏析、舞蹈艺术概论等。

舞蹈学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从事舞蹈教育和表演的高级专门人才,能在全国尤其民族地区的专业文艺团体、中、高等艺术院校、艺术职业学校、以及群众文化艺术团体等单位从事舞蹈教育、舞蹈评论及相关工作的专业应用型人才;同时还可进行舞蹈史论研究。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地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和舞蹈基本理论,了解相关的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掌握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方法,具有较强的理论写作能力。

主要课程:中国传统文化、中国艺术学、舞蹈训练学、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史、中外舞蹈史、中外舞蹈思想概论、民俗学、舞蹈艺术概论、敦煌乐舞论、舞蹈教育学、舞蹈心理学、中国民间舞蹈文化、舞蹈教学法、舞蹈名作赏析、舞蹈写作、音乐基础理论、舞蹈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编舞理论与技法、中国古典舞身韵课、敦煌舞基本训练及现代舞蹈课等。

舞蹈编导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舞蹈编创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能够在舞蹈编创、舞蹈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性质的创作型高级专门人才,还可以在各企事业单位进行舞蹈表演、教学及编导工作。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地掌握较高的表演艺术和基本理论,有较强的审美意识和创造性思维,掌握分析舞蹈作品的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舞蹈评论基础。

主要课程:编舞理论与技法、舞蹈编导常识、舞剧编导艺术、美学基础、音乐常识、中外舞蹈史、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史、舞蹈名作赏析、舞蹈艺术概论、舞蹈评论与写作、舞蹈基础训练、现代舞、技术技巧、民族民间舞、剧目等课程。

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设有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四个本科专业,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硕士点,下设影视艺术、宗教艺术和跨文化传播3个专业方向。在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点内开设比较文学与文化传播研究方向。学院正在致力于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和新闻学与传播学专业硕士授予权点的建设工作。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2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9人,讲师21人;硕士以上学历背景的专任教师占到教师总数的80%以上,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具有明显的层级梯次和接续上升的空间。

学院现有实验室5个,实验设备总价值超过1000万元,专业期刊图书资料11万册(部),实习基地12个,校级田野调查基地和广告策划创意基地各1个。学院成为培养民族地区平面媒体、电子媒体、数字媒体、广告策划、影视创作等信息传播机构优秀人才的重要教育基地。学院教师近年的科研成果丰硕,在科研项目、成果获奖、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咨询电话:0931-2938308 4512047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宣传、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学概论、电视编导概论、电视节目策划、广播节目编导与制作、影像语言、电视画面编辑、非线性编辑制作技术、传播学概论、新闻学概论、广播电视采访、广播电视写作、现场报道、电视新闻学、纪录片创作、DV创作训练、文化传播、电视文艺学系列、电视节目导播、电视晚会编导、电视音乐节目编导。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设有绘画(中国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三个本科专业,拥有美术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美术)、美术(艺术硕士)、艺术设计(艺术硕士)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 53人,其中专任教师46人,教授9人,副教授20人,硕士生导师27人,省级教学名师 1人,省级精品课程3门。学院聘请有一批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客座教授,建有西北民族民间美术研究所、艺术设计实验室等机构,陶艺工作室、藏式建筑彩绘等学生实践创新基地。近年来,学院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加强海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多项艺术研究课题,多项成果获省部级艺术奖项。2009年圆满完成国庆60周年“甘肃彩车”设计、制作任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咨询电话:0931-2928017

绘画(中国画、油画)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绘画创作、教学的能力,能在专业艺术领域和各类学校从事绘画创作或教学、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绘画(中国画)专业主要课程:工笔画(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写意画(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素描、速写、书法、篆刻、透视、艺术解剖、 艺术概论、美术史论等。

绘画(油画)专业主要课程:素描、油画、速写、专业技法、创作、专业实习、透视学、艺术解剖、艺术概论、美术史论等。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图案、构成、广告、包装、CI、书籍装帧、展示设计、公共装饰艺术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透视、设计概论、中外设计史、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等课程。

视觉传达设计(唐卡)专业主要课程:透视学、艺术概论、藏族宗教发展史、藏族美术史、艺术解剖学、藏族民俗、藏族历史、平面构成、色彩构成、藏族图案、工笔重彩人物、工笔花鸟、唐卡线描、唐卡构图学、藏画色彩、堆绣与壁画、藏传佛教神像体系等课程。

环境设计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环境设计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和方法,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适应在设计院所、公司、企业、教育、文化等领域从事环境设计、教学、研究、文博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图案、构成、建筑景观设计、建筑素描、效果图表现技法、建筑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家居设计、透视、设计概论、中外建筑史、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等课程。

现代教育技术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学院设有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三个本科专业;拥有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已经在民族高等教育、民族双语教育、民族远程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方向招收和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学为甘肃省教育学重点,建有藏语/汉语远程教育实验室、甘肃省数字传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甘肃省碌曲县学科建设田野调研基地、WACOM授权的数字化教室等学科发展平台。

学院现有专兼职职教师4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职称18人,博士、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31人,企业兼职教授2人。学院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已经建成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数字媒体艺术3个专业实验室。实验室面积1300平方米,实验仪器设备近千余台(件)。已经建立20余家实践基地,为学生的教育实习、社会调查、影视动画创作、教育软件开发、影视专题片摄制、影视后期特效制作等实践教学提供保障。由学生自己创意、组织、实施的大学生DV影像嘉年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竞赛特色项目都已经连续举办了七届,赢得了校内外的关注。学生作品在全国文科计算机设计大赛、甘肃省大学生挑战杯比赛、甘肃省专业动画短片比赛等活动中多次获奖。

咨询电话:0931-4512102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信息与通信领域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备数字媒体制作、传输与处理的专业知识技能,并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数字通信技术领域、传统的广播、电视、电影领域,以及电脑动画、虚拟现实等新一代的数字传播媒体领域、专业设计机构、教育机构、研究单位从事数字媒体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设计基础、计算机技术基础、数字信号处理技术、数字图像处理、网页设计、多媒体信息处理与传播、动画原理与网络游戏设计、视频特技与非线性编辑、虚拟现实、艺术设计概论、设计美学等。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属全国计划,分省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专业国标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招生计划(人) 备注
130201 音乐表演(演唱) 4年 本科 26 山东籍考生参加校考,其他各省使用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
130201 音乐表演(演奏) 4年 本科 88
130202 音乐学 4年 本科 40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4年 本科 6
130204 舞蹈表演 4年 本科 65 山东籍考生参加校考,其他各省使用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
130205 舞蹈学 4年 本科 100
130206 舞蹈编导 4年 本科 25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年 本科 80 使用各省编导类统考专业成绩
130402 绘画(中国画、油画) 4年 本科 42 除山西、辽宁、黑龙江、河南、山东、广西、新疆等使用校考,其他各省使用省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年 本科 40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唐卡) 4年 本科 10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本科 58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4年 本科 60 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

注:音乐学、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招收乐种如下:

(一)中国乐器:二胡;马头琴;扬琴;琵琶;古琴;古筝;中阮;竹笛;笙;唢呐;打击乐。

(二)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

(三)西洋管弦乐器: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打击乐。

四、专业报考条件

(一)音乐表演(演唱)专业:考生须听觉好、音质好、乐感好,有一定的演唱能力;五官端正,呼吸及发音器官健康。

(二)音乐表演(演奏)专业:考生须听觉好、乐感好,正确掌握所报考乐器的演奏技巧和技能,有一定的演奏能力;报考钢琴演奏的考生须较好地弹奏车尔尼作品299和740的练习曲、巴赫复调乐曲、奏鸣曲和中国乐曲。

(三)音乐学专业:考生的素质条件与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原则上相同。

(四)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具有较好的钢琴演奏水平和一定的作曲能力。

(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考生五官端正、肢体比例符合专业要求;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艺术中专毕业生,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招收有舞蹈基础的普高毕业生和艺术中专毕业生。

(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艺术的考生。

(七)绘画(中国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唐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须具备一定的写生造型能力;视力符合体检标准,无色盲、色弱等缺陷。

五、专业课考试

(一)报名办法

1、对校考考点省份的考生,需符合生源省(市、区)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按照当地要求办理学校报名手续,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属省级统考合格后方可报名。

2、考生参加学校考试,报名时需交省级招办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和考生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办理报名手续。凭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省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我校所设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3、考生只允许在我校所设考点选报一个专业,不允许兼报。

(二)校考专业考试科目

序号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分值及要求
1 音乐表演(演唱、演奏) 音乐学 初试:演唱自选中外经典名作各一首;演奏自选经典名作两首。 ①主项(满分100分,占75%); ②乐理(满分100分,占8%); ③视唱(满分100分,占9%); ④练耳(满分100分,占8%)。总分满分100分。
复试:①主项(自选作品一首,须不同于初试曲目); ②乐理; ③视唱; ④练耳。
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初试:弹奏车尔尼作品299以上程度的钢琴练习曲和相应程度的复调作品、奏鸣曲及中国作品。 ①作曲(满分100分,占50%); ②曲式与和声(满分100分,占20%);③视唱(满分100分,占5%); ④练耳(满分100分,占5%); ⑤钢琴演奏(满分100分,占20%)。总分满分100分。
复试:①作曲;②曲式与和声;③视唱;④练耳;⑤钢琴演奏。
3 绘画(中国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① 素描; ② 色彩。 ①素描(满分100分,占50%,考试时间为3小时);②色彩 (满分100分,占50%,考试时间为3小时)。总分满分100分。
4 视觉传达设计(唐卡) ① 唐卡线描; ②唐卡色彩。 ①唐卡线描(满分100分,占50%,考试时间为3小时); ②唐卡色彩(满分100分,占50%,考试时间为3小时)。总分满分100分。
5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①舞蹈综合素质测试:舞蹈基本功、个人技术技巧。具体分为把杆部分、地面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 ②民族民间舞组合展示:在藏族、蒙族、维族、回族、汉族、傣族、朝鲜族这几个民族内任选一种民间舞组合; ③剧目片段表演:舞种不限,不可雷同于民族民间舞展示部分的内容。 ①舞蹈综合素质测试限定在5分钟之内,满分120分。考生基本功测试女生需穿紧身体操服、浅色裤袜、软底练功鞋;男生需穿白色紧身背心、黑色短裤、软底练功鞋。②民族民间舞组合展示限定在2分钟以内,满分90分。 ③剧目片段表演限定在3分钟之内,满分90分,自带音乐(单曲单碟)。总分满分300分。

(三)校考专业考试地点、时间(时间如有变化,请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序号 专业考试类别 省份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美术类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2015年1月20、21日 1月23日
2 美术类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 2015年1月23、24日 1月26日
3 美术类 河南 郑州市24中学 2015年2月3、4日 2月5日
4 美术类 新疆 新疆师范大学 2015年2月27、28日 3月1日
5 美术类 黑龙江 以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网报(2月27、28日) 3月4日
6 美术类 辽宁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2015年3月1、2日 3月4日
7 美术类 山东 潍坊(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网报(截至2月26日) 2月28日
8 音乐、舞蹈类、 山东 潍坊(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网报(截至2月26日) 2月28日

注:考生不允许跨省参加校考。

六、文化课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

七、专业课成绩公布与查询方式

校考专业课成绩将于2015年4月份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专业课成绩和分省分专业合格线(网址:http://dwzy.xbmu.edu.cn/zsxx);并对专业课合格的考生寄发《西北民族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八、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理兼招,即艺术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艺术类各专业。

(二)音乐类、舞蹈类专业除山东省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外,其他各省按照省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美术类专业在黑龙江、山东、新疆、辽宁、广西、山西、河南等省份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外,其他各省按照所在省统考成绩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各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三)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可招收有一定基础的普高毕业生和艺术中专毕业生;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艺术中专毕业生。

(四)视觉传达设计(唐卡)专业招收高考用汉语答卷、有英语成绩的非民考民考生。

(五)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线后,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六)各专业外语课程均采用英语授课。

九、入学复查

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十、收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将学分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艺术类各专业学费6900元/生·年;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视学生公寓现状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我校除国家和省级招办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举报电话: 0931-2938300(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0931-2938019(西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 编:730030

学校网址: http://www.xbm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dwzy.xbmu.edu.cn/zsxx

E-mail:zsb@xbm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293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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