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大学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办法(试行)
2015-01-12来源: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为提高选拔质量,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作用,我校实行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经考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可直接进入复试。具体条件如下:

1、接收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导师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当年博士招生目录上所列招生导师(原则上为校内专职导师);

(2)作为第一导师已有1届博士毕业生;

(3)作为第一导师近三年(12、13、14年)至少有两年招收博士生;

2、被推荐考生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过硬、道德素质良好;

(2)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已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且学位论文获省级优秀论文;

(2)近五年国家英语6级超过426分(如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发表三区以上核心论文,外语可适当放宽);

(3)学术研究水平具备博士培养潜质,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发表核心论文一篇,经两名专业领域内博士生导师共同推荐(职称须为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4)报考博士导师同意接收;

3、其它要求:

(1)每名导师当年只能招录一名“申请—考核制”,复试时如同一导师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多于一名,则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一名。

(2)优先推荐全脱产在校学习考生。

4、申请日期2015年4月1日—4月15日,请于4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具体见网报公告)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2026上岸·考公考编培训报班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