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昆办通〔2008〕35号)的规定,昆明市规划局将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国范围内党政群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管理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计划
计划选调城市规划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0名。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公务员身份;
3.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为城市规划、建筑学、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相近专业,且从事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或相近工作满两年以上,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受专业限制;
7.如有以解决夫妻分居为由要求放宽报考年龄限制的考生,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后,报名时须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及单位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公务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6.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拓东路118号昆明市规划局七楼706室。
3.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持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昆明市区内的考生要求到现场报名。
②昆明市外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采取以下任一方式先行报名,待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一是将报名材料特快专递到:昆明市拓东路118号昆明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收(邮编:650011,信封上请注明“昆明市规划局公开选调报名”字样)报名。
二是将报名材料传真至昆明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报名。传真:0871-3189961。
4.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2010年昆明市规划局公开选调规划管理岗位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此表请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上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
②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3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注意事项:
①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2:1的将按比例削减选调计划。
②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
③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④报名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⑤选调期间,考生如要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面试前三天向选调单位提出申请,否则5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
⑥“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特指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
⑦报考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⑧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昆明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或昆明市公务员局录用与职位管理处咨询,电话:0871-3189961、3134668。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0年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拟在10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且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或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造成面试比例达不到2:1的,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或按比例削减选调计划。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其中等额面试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
3.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名额的,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检监察室部门将全程监督选调工作。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公务员局、昆明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0年昆明市规划局公开选调规划管理岗位公务员报名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