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云南省公务员招考报名件及笔试科目适用于2008年云南省省级公务员招考及各地州市公务员招考。
一、报名条件
招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需持毕业证方可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08年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在读的非2008年应届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参加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2006至2008年内任何公务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二、笔试
2008年云南省公务员招考笔试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门科目
这两门科目的考试范围以《云南省2008年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申论》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200分,总计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