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泸西县2010年公开选拔部分科级领导干部面试考官组成及评分办法公告(第4号)
2010-09-27来源:泸西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云南省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面试组织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全省面试考官组统一为每组7名考官。因此,将《泸西县2010年公开选拔部分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公告(第1号)》中面试考官组每组13名考官调整为每组7名考官,现将面试考官组成及评分办法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官组成办法

(一)面试考官采取分类随机抽取为主、固定遴选为辅的办法产生,即:固定遴选考官1名,分类随机抽取考官6名。

1、固定遴选考官:公选职位所在单位主要领导1名。

2、分类随机抽取考官:县级领导1名,科级领导代表1名,中层干部代表1名,一般干部职工代表1名,具有面试考官资格人员1名,非公职人员的“两代表一委员”1名。

(二)分类随机抽取考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范围为:1、泸西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和泸西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二个职位中进入面试的考生所在部门的干部职工;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所在乡镇的干部职工。2、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人员。

(三)具体职位考官分类随机抽取办法:

1、泸西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考官分类随机抽取办法:县级领导中抽取1人,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森林公安局四个单位党政班子成员中的科级领导干部中抽取代表1人、中层干部中抽取代表1人、一般干部中抽取代表1人,具有面试考官资格人员中抽取1人,非公职人员的“两代表一委员”中抽取1人,由以上分类随机抽取的6人与固定遴选考官组成考官组。

2、泸西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考官分类随机抽取办法:县级领导中抽取1人,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四个单位党政班子成员中的科级领导干部中抽取代表1人、中层干部中抽取代表1人、一般干部中抽取代表1人,具有面试考官资格人员中抽取1人,非公职人员的“两代表一委员”中抽取1人,由以上分类随机抽取的6人与固定遴选考官组成考官组。

3、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考官分类随机抽取办法:县级领导中抽取1人,除中枢镇、旧城镇、白水镇外(三个镇均有考生进入面试实行回避)的其他5个乡镇的党政主要领导中抽取代表1人、中层干部中抽取代表1人、一般干部中抽取代表1人,具有面试考官资格人员中抽取1人,非公职人员的“两代表一委员”中抽取1人,由以上分类随机抽取的6人与固定遴选考官组成考官组。

(三)主考官由考官组中的县级领导担任。

二、面试考官的抽签确定程序

1、2010年9月17日由县统计局采取等距随机抽样的办法,从各分类代表中按类分别抽取8名作为初步考官人选。

2、9月18日上午,以现场抽签的方式从初步考官人选中随机抽取各考场考官,未抽中的考官作为备选。待考官与考生见面无回避情形后,采取抽签的方式作为现场监督员和旁听人员现场监督。

3、面试考官的抽签确定程序均实行现场全程监督,由县纪委、监察局、非公职的“两代表一委员”作为监督员进行监督。

三、面试评分办法

面试评分按照省“公选”办统一评分办法进行。考官根据应试者答题情况,按照《面试评价表》上的各个测评要素的分值进行独立评分。评分方法具体为:将每位考官对同一位应试者的评分填入《计分表》,将每一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各个分数相加后求出平均分,即为这一要素的得分;依此类推,算出其余测评要素的得分;将各要素的得分相加,即得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并填入面试成绩《汇总表》。

应试人员的考试(即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5=应试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由于笔试成绩的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因此需面试成绩乘以1.5的系数)。

《泸西县2010年公开选拔部分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公告(第1号)》中考官组成及评分办法与本公告不同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泸西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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