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5级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通知
2014-12-31来源: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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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学学院、教学点: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维护成人高校招生正常秩序,规范成人教育办学行为,现就我校2015级成人教育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校2015级成人教育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遵循“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统一组织与指导,办学学院和教学点共同实施。

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负责制定南京本部新生报到工作方案,做好全校新生录取数据整理、班级编排、报到数据汇总和注册数据上报等工作。各办学学院(教学点)负责遴选班主任,制定本年度教学安排,提前落实报到前各项准备(包括校外教学点的场地勘察、环境布置和设备调试等),做好现场服务,确保报到工作平稳进行。

除本部报到点由我院直接审核外,校外教学点新生报到后,皆由所属学院(教学点)负责入学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我院复核。

二、准备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制作和发放新生名单、录取通知书和学员证等材料,提前在成教信息管理系统制作学籍卡模板,做好南京本部场地、物资和人员等新生报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办学学院负责制定开办专业的年度开课计划,做好班主任遴选和培训,确定和落实第一学期(批次)的授课时间、课程、教材和教师等具体教学安排。各办学学院(教学点)须提前登录成教信息管理系统打印新生学籍卡,及时做好报到前各项准备工作。

1.提交材料

2015年1月20日前,各办学学院需提交成教班级管理基本信息表和年度开课计划表(附后)。

此外,设立校外教学点的办学学院需提交各校外教学点的新生报到(包括报到时间、地点和教学点负责人等)工作安排。

2.制作课表

根据教学计划和年度开课计划,各办学学院提前聘请任课教师,在我校成教信息管理系统内制作各班级课表。开学(或面授)前一周,完成班级教学课表的录入。

三、报到时间、地点

南京本部新生报到时间统一为2015年3月7日上午,地点为我校后宰门学区;校外教学点则根据站点自身情况确定新生报到时间和地点,但报到时间一般不得迟于2015年3月15日。

四、报到及资格复查要求

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成人教育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认真验核新生的有关证件,核对新生与电子档案中的人像是否相符。仔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严肃查处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行为。

1.学员本人须根据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的相关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注册,该项事宜不得由他人委托办理或集体办理。学员因病、因事不能按时报到注册的,必须提前向办学学院(教学点)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周。学员未请假或请假逾期,则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2.检查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核实学员身份。办学学院(教学点)提前登录成教信息管理系统打印,指导学员逐一核对和填写本人信息。

如发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专业名称等录取信息有误,学员须立刻向省级招生部门反映,请求及时更正。

如遇其他信息空白或错误,学员可在学籍卡上直接进行修改。

3.严格复查专升本新生的专科学历。专升本新生报到时,必须提交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历查询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供各学院(教学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同时需交纳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2)学历查询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班主任留存);

(4)规定格式电子照片4张(现场拍摄,12元/人,自备白色上衣)。

学历查询报告须由学员本人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并打印;凡未能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须到当地省级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本人前置学历认证。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jsbys.com.cn/,地址在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联系电话为025-83335114。云南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为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yn111.net/banshi/banshizhinan_3.htm,地址在昆明市学府路2号,联系电话为0871-5156862。

如有学员不能及时提供学历查询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则要求本人填写《承诺书》(附后)。凡不能按以上要求提交复核材料或在2015年6月30日前未兑现承诺的专升本新生,我校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信息与学籍变更

学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一般以成人高考录取信息为准,正常情况下不得更改。如有新生基本信息发生错误,则要求其根据具体原因和环节及时到县级公安部门(或省级招生部门)开具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交《学员自然信息变更申请表》。

各办学学院、教学点要慎重对待新生提出的学籍变更申请,既要坚持以人为本,更要注意操作规范。谨防大规模、集体性的学籍异动情况发生,切实维护正常的招生、考试和录取秩序,确保新生学籍状况总体稳定。凡需办理学籍异动的新生,在按原编排班级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员在网上提交学籍变更申请(同时将有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由相关办学学院签署意见,打印后签名盖章,交由我院集中审批。

凡未经我院审核备案的信息变更与学籍异动一律无效。

六、材料报送

现场报到结束后,各办学学院(教学点)应及时整理新生学籍卡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到材料,汇总新生报到情况。2015年3月16日前,向我院报送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复印件

(2)学历查询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3)成教新生未报到名单汇总表(附后)

(4)学员自然信息变更申请表(附后)

(5)学籍变更申请表(管理系统生成打印)

附件:

1.学籍卡(管理系统内打印)

2.成教班级管理基本信息表

3.年度开课计划表

4.学员自然信息变更申请表

5.成教新生未报到名单汇总表

6.承诺书(样式)

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12月29日

附件2、附件4-6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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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附件4-6.doc》《附件3.xls》来源于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最近更新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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