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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区的新闻信息工作,加强新闻信息人才队伍建设,经区政府同意,榕城区新闻信息中心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本次招聘面向记者及以上职称人员。
(二)招聘岗位。记者1名(具体详见《岗位表》)
(三)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新闻信息采编等工作岗位所需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条件;
4、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符合岗位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4日—26日
(二)报名地点:榕城区委宣传部(榕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1号楼9楼西侧),联系人:林丹霞,联系电话:8622481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现场填写《榕城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按照招聘条件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3、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相片2张;
5、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专业论文(有者提供);
6、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书,人事关系寄存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出具证明;
7、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证书材料。
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待查验后退回原件,复印件不退回。
四、面试
(一)试题命制。由区委宣传部委托有关部门命制。
(二)组成面试评委小组。本次招聘面试评委小组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领导及相关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共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设主评委1名。
(三)组织面试。在主评委主持下开展面试。主评委负责面试的组织、提问,其他评委可以围绕相关专业的问题提问补充。每人面试时间约20分钟。每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面试评分。每位评委根据应聘人员回答问题情况,独立评分,9名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7个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五)确定拟聘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区委宣传部组织拟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核。经体检合格进入考核的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区委宣传部负责对被考核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计划生育等情况。同时审查应聘人员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对应聘人员的评价记录;核实应聘资格条件的真伪等。经考核,有严重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录取与聘用
(一)公示及录取核准。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委组织部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中共榕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榕城区委宣传部
2014年12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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