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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完中、职专、民办高中,市内外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市招生文件及招生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参加我县当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三项规定: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考生的户籍、学籍必须符合以下相关条件:
1、考生父母及本人均为我省的常住户籍(户籍从未办理过外省迁移手续);
2、考生父母一方为军队集体户籍或复员、转业军人户籍已迁入我省,考生本人户籍在我省;
3、考生作为被收养人户籍已迁入收养人名下,被收养考生持有民政部门正式办理的《收养登记证》,在我省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
4、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员和正式职工,父亲或母亲及子女户籍已迁入我省,在我省取得高中正式学籍;
5、外省来甘投资者及个体劳动者等,本人及子女户籍在我省三年以上,其子女高中阶段连续在我省就读三年,取得我省完整的高中学籍档案;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和港、澳、台籍人员,凭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和相关材料,在居住地参加报名。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条件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甘教厅[2012]216号)文件规定:2015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连续高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四)不是以升学为目的、不属于弄虚作假且情况特殊并要求在我省报名的考生,由县级招生委员会牵头组织审查后,报请市级招生委员会组织裁决。同时将批准报考者的名单和情况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原“三校生”,以下简称中职生),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34号)要求,分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等8类参加报名。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非随父母或抚养人工作调动,以升学为目的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4日至10日。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于2014年12月1日至7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报名。省内2015届应届毕业的中职生( 原“三校生”)和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招办集体报名;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报名;户口在我县的县内各学校在校生和在县外市内学校就读且报名人数在5人以上的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县招办报名。户口在我县且在市外学校就读的考生和社会生由考生本人直接来县招办报名,统一组织报名的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数据录入审核及上报工作,坚决杜绝出现问题和差错。
1、艺术类考生
艺术类考生均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文化课考试报名于2014年12月1日开始,2014年12月7日结束。报名时领取《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课准考证》。
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①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美术、书法、唐卡):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20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1日,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②音乐学类统考(声乐、器乐、理论作曲、音乐表演<空中乘务>):声乐、器乐、理论作曲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3日-4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5日-9日,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14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16日,体检时间为1月17日-18日,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③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9日-10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1日-13日,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④舞蹈学类统考: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11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15日,地点为西北民族大学。⑤省外院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科目,以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为准。在我省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院校于2015年1月17日开始,并与2015年3月底前完成。⑥在我省考点组织校考的院校考试工作要按2015年《甘肃省省外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管理办法(试行)》(甘招办发[2014]86号)执行。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艺术类校考考点为: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兰州艺术学校、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其中:兰州城市学院负责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的组考工作;兰州文理学院负责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的组考工作;兰州艺术学校负责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的组考工作;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负责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组考工作。⑦体育类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待省上安排后另行通知。
2、普通类与体育类考生
报名从2015年1月4日开始,2015年1月10日结束。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考生必须填写《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学籍审查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户籍、民族成份审查登记表》;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填写以上3种表之外,还须填写《2015年非甘肃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上表可在“宁县教育信息网”下载),并在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同时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带数码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在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毕业证(往届生)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将考生本人及户主那一页连同身份证正反两面共同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学生证(应届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应届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应届生)、学校介绍信(往届生和社会青年还须提供其所在村(社区)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和档案等)。持外地身份证考生、补遗漏户籍考生等特殊情况考生还需要提供能够说明考生身份的证明材料,再按下列要求进行报名。
(一)户籍从未办理过外省迁移手续(考生父母及本人均为我省的常住户籍):
1、庆阳市内高中应往届在校生,属我县户籍,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带数码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在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往届生)到所在学校报名;高中学籍未发生变更的考生,学籍审查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应届生)或原毕业学校(往届生)及学校所在的县(区)会考办共同审查。高中学籍曾发生变更的考生,学籍审查由考生本人分别到转出转入地学校及转入地学校所在的县(区)会考办共同审查。学校统一到县招办报名。
2、庆阳市外高中应往届在校生,属我县户籍,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带数码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在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学生证(应届生)、会考成绩单(应届生)、毕业证(往届生)、毕业生登记表(往届生)、就读学校介绍信到县招办报名;高中学籍未发生变更的考生,学籍审查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应届生)或原毕业学校(往届生)及学校所在的县(区)会考办共同审查。高中学籍曾发生变更的考生,学籍审查由考生本人分别到转出转入地学校及转入地学校所在的县(区)会考办共同审查,考生本人到县招办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录入信息、数码照相、一次性完成报名工作,他人不得代报。
3、属我县户籍的社会青年,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带数码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在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村(社区)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和档案等到县招办报名,学籍由原毕业学校及学校所在县主管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查。严禁各校将在校复习的往届生(学习成绩差的)作为社会青年介绍到县招办报名。
4、属我县户籍的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原“三校生”),报名时须持学校介绍信信、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往届生,只能参加普通)统一到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招办集体报名。学籍审查,所在学校为市管学校的在市主管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所在学校为省管学校的在省主管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查。
(二)户籍办理过外省迁移手续的考生,报名时按照《甘肃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条件》中的要求,除了提供其他考生同样证件外,还需提供必要的相关证件,因父母工作调动迁来的,要提供父母工作单位证明信;因收养或抚养关系变动的,要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养或抚养证书;因父母经商迁来的要符合三年户籍三年学籍的规定,并提供工商、税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件;其他情况按特殊考生单独研究,由县招委会确定,报市招委会备案,并上报省招办;学籍在我县,户籍在外地(外省、外市、外县)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凡符合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带上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带数码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往届生)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将户口簿考生本人及户主那一页连同身份证正反两面共同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和已完善的《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学籍审查登记表》和《2015年非甘肃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公安部门出具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的户籍审核和居住证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社保信息等相关证明资料报名。
所有考生的户籍审查由考生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派出所办理审核事宜,考生的《甘肃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学籍审查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户籍、民族成份审查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及毕业证(往届生)复印件由学校或本人报名时上交县招办存档,以备后查。
四、报名信息的采集与管理
(一)考生基本信息实行网上采集方式。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安排组织工作。填报网址为www.gszs.cn。
(二)严格履行考生信息确认制度。各校要严格履行“录入、打印、校对、签字、确认、存档”的信息采集工作程序,采集工作完成后,由考生本人校对并签字确认。考生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报考科类等信息是考生报考、入学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必须保证准确无误。经考生校对签字确认后造成的错误,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各校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数据的备份和管理。原始数据一式两份,过程数据随时备份,由专人保管。上报数据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发。考生信息、相关统计数据及采集软件,仅限招生考试工作使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对外传播。
(四)加强对考生个人信息资料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各校对考生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要严密管理,专人专管,谨防不法分子利用考生信息进行招生诈骗活动。
五、报名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是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广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事关广大考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的公平公正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高考报名资格审查是从源头上防范舞弊问题发生的重要措施。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高三包级负责人为副组长,高考工作人员及高三班主任为组员的学校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并组织本校高考报名工作。
(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各校在认真学习《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甘招委发[2008]40号)、《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33号)、《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办发[2014]81号)、《关于印发<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招办发[2014]85号)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张贴宣传提纲,充分利用宣传专栏、黑板报、师生大会、班会等形式进行宣传,让广大考生及家长全面了解和掌握2015年高考报名政策、方法和程序。
(三)精心组织,严格审查。每个考生的学籍、户籍审查工作务必做到三次审查,主管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学籍,派出所审查户籍作为第一次审查;各校对考生所持证件及学籍、户籍《审查表》信息及考生本人进行核对作为第二次审查;县招办到各校进行资格复审作为第三次审查。
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务必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六必须”即:①县内户口且在县内各中学就读的在校应往届毕业生,必须由就读中学统一审查考生资格,集体组织报名。②县内户口在县外市内其它中学就读的考生,必须由就读中学统一审查考生资格,集体组织报名。不允许在县内各中学挂靠报名。③市内其它县(区)户口在我县借读的在校生,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县(区)招办报名。④社会青年必须在县招办报名,不得在学校依托报名。⑤县内借读的外省、外市籍户口考生,要求他们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⑥县内学校借读考生必须回原校报考。“六不准”即:不准在校生以社会青年名义报考;不准将外地借读生,社会青年报在中学在校学生中;不准高校在校生报名;不准高中非应届毕业生报名;不准到其他中学挖学生,更不允许花钱找学生;不准一个人跨两县(区)、两校重复报名。
(四)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各校在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中要建立“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建立“考生对本人及班主任负责,班主任对学校负责,学校对县招委会负责”的工作机制。各校在报名过程中如果发生为考生出具虚假报名材料和虚假证明材料、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买卖学籍等行为,在调查核实后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学校负责人因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从重处理。
(五)逐级培训,层层落实。县招办已对各校下发了相关表格的填表说明及考生信息录入程序,各校高考报名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负责对本校高三年级班主任进行培训,高三年级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培训,指导考生认真细致填写并完善相关表册。各种表在收集纸质表的基础上,完成电子表。考生信息的网上录入工作各校要指定熟悉操作的专人进行录入,并做好签名登记和审校工作。
(六)建立信访机制,健全公示制度。各校在报名期间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处理。要张榜公示持外地身份证考生、补遗漏户籍考生、迁转户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户主为考生本人的考生、户主非父亲的考生、与父亲不同姓的考生及非甘肃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名单,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及家长姓名、民族、所在中学及单位等基本信息。各校张榜公示时间从全省报名截止日期第二天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由各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县招办。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处。
(七)加强管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县内市内各学校要做好报名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细化管理,明确责任,原则上考生五人以上的学校报名时必须派一名带队老师负责学生乘车、住宿、饮食及报名组织等各方面的安全问题,社会生和市外学校就读的考生个人报名时必须有家长陪同。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及填写说明。
2、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户籍民族成份审查登记表及填写说明。
3、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学籍审查登记表及填写说明。
4、2015年非甘肃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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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详情.doc》来源于庆阳市宁县教育信息网,最近更新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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