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录用实施细则》要求,2010年丽江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体检、政审、考察已结束。由于报考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考生李余余(岗位代码07025002003,准考证号30136120614,综合成绩77.65分)放弃录用资格。根据用人单位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意见,并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递补第4名考生为体检、政审、考察对象。
名单如下:
刘智超(综合成绩第4名),男,准考证号:30122013705,笔试成绩67.17分,面试成绩83分,综合成绩75.09分。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201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