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药品使用说明书 | |
产品名称 | 感冒灵颗粒 |
产品分类 | 药品/中成药/肺系病症 |
用途分类 | 呼吸系统类/咽痛音哑 |
剂 型 | 颗粒剂 |
用 途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产品说明 | 【规格】每袋(块)重10克(含对乙酰氨基酚0.2克) |
【不良反应】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
【禁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 |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 |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 |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 |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 |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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