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保山市隆阳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0-08-25来源:隆阳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位考生:

因第一批录取的选聘生中有部分人员放弃了村官选聘资格,需对2010年选聘生进行递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范围

笔试总成绩58分、59分和60分的全体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0年8月26日  下午2:30-5: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隆阳区人才市场

四、相关要求

所有进入递补考察范围的考生必须本人到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允许代办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

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需贴照片并盖章)、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小1寸)。还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参加考察的证明。

未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者,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则取消考察资格。

五、通知时限

所有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按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请务必保证通讯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隆阳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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