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参加全省统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公告(2010)第2号
2010-08-19来源:玉溪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根据《玉溪市参加全省统一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公告》(2010)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通知》,玉溪市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名工作于2010年7月31日结束,在公开推荐的基础上,资格复审工作于8月10日完成。根据省公选办《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笔试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现将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

本次公选共收到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及省直、外州市有关单位报送的报名材料610份。在报考人员所在县区(单位)初审和公开推荐的基础上,市公选办严格进行了复审,报经8月11日市公选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597人符合报考资格条件,13人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玉溪市公开选拔的玉溪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玉溪市统计局副局长、玉溪市规划局副局长、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和玉溪卫生学校副校长5个职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分别为355人、124人、29人、49人和40人,均符合《公告》中“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的规定,可以开考。

二、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

2010年8月29 日(星期天)上午9:00——12:00。

2、笔试地点:

玉溪一中教学楼(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21号)。

应试者应在8月28日下午15:00——17:00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注意事项。

三、准考证发放

取得考试资格的应试者,由市公选办统一制作和发放准考证。其中,市直单位的应试者,由各单位派人到市公选办领取后发给应试者本人;县区的应试者,由各县区委组织部派人到市公选办统一领取后发给本人;省直单位、外州市的应试者,由本人携身份证到市公选办直接领取。

准考证于8月20日发放。

四、有关要求

1、考试前应试者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不能出示《身份证》原件的,须凭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粘贴照片)入场。

2、应试者须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应试者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应试者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试当天,应试者不得把车辆停放在考点区域内。应试者自带考试必需的文具,不准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书籍、报纸、笔记本、稿纸、字条等物品进入考场。

咨询电话:0877——2023920

玉溪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201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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