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文山州公务员招考公安类岗位部分考生顺延体检通知
2010-08-17来源:文山州人事局

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2010年云南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和《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事局关于文山州2010年各级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有关规定,文山州2010年招考录用公务员公安类岗位考生的体检工作已全部结束,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阶段的考核考察,递补已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下一名考生进行体检。现将顺延人员参加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顺延人员情况

(一)砚山县公安局阿舍乡派出所

岗位代码:26222032001  准考证号:20126245517

综合成绩:64.085

(二)广南县公安局五珠派出所

岗位代码:26272178001  准考证号:20126245318

综合成绩:60.64

二、体检时间:2010年8月20日上午8:00。

三、体检地点:文山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州人民医院正大门右侧大兴寺旁)。

四、体检费用:228元/人。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3天,请各位考生保持正常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保证充足睡眠,避免剧烈运动;

(二)如果有手术史,要带相关病历和资料;

(三)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后空腹抽血及B超检查(保留小便);

(四)体检当日不化妆,严禁饮食;

(五)进行抽血、B超、耳鼻喉及口腔检查后,方可进食;

(六)如实填写体检表,积极配合体检医生做好各项检查;

(七)注意体检医生提醒的相关事项。

六、体检相关规定

(一)按时参加体检的顺延考生,体检合格的,进入下阶段拟录用前的考核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阶段拟录用前的考核考察。

(二)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顺延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体检时请各位顺延体检人员自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黑色(兰黑色)钢笔1支。

(二)体检实行监督和回避制度,考生家长、亲属及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体检场地。

(三)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实施。

文山州人事局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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