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本溪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通知
2014-11-17来源:本溪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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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及省招办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的统一安排,结合本溪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 2015年本溪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4年11月24日开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24日-12月19日(周六、日休息)

二、报名条件

1. 凡国民教育系列院校培养的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含在籍生)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本科(含)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专科(含)以上学历。

2. 2014年前参加教师资格理论考试不合格需补考的申请人。

3. 在我市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及实习指导岗位工作,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地点

1. 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市教育局四楼):报名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2014年(含)前理论考试不合格需补考的。

2. 县区教育局:报名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

四、报名办法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及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首次报名者须交4张2寸蓝色背景照片(同一底版),补考者交2张2寸蓝色背景照片(同一底版),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全面填报本人相关信息,由报名点打印出考生信息并经考生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名点留存。

五、考试时间 2015年3月14日

上午:09:00-11:00 教育学

下午:13:00-15:00 教育心理学

六、几点说明

1. 在各县(区)报名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者,须在报名期间到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进行信息扫描确认。没有进行信息扫描者,将不能参加2015年理论考试。

2. 本溪市教师资格认定QQ工作群已经建立(群号:238202301 教师资格2015)。报名后请加入该群,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将通过该平台及本溪教育网通知公告栏发布,请注意查看,并及时回复。

3. 报名结束后,将统一组织体检,请留意群通知及本溪教育网通知公告栏。

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024-42811506 42855587

本 溪 县 教 育 局 46811032

桓 仁 县 教 育 局 48822367

平 山 区 教 育 局 42371391

明 山 区 教 育 局 43887251

溪 湖 区 教 育 局 43170302

南 芬 区 教 育 局 43839080

本溪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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