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个旧市委组织部2010年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2010-08-10来源:瑞丽市教育局

各局、公司、乡(镇、区、处)党(工)委(总支),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红河州组织系统干部资格准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开选调市委组织部部分岗位工作人员。

一、公开选调岗位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干部一科工作人员(1名);

(三)组织科工作人员(1名);

(四)远教办工作人员(1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

面向个旧市辖区内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公开选调。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报考职位的职位要求,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政治思想素质好,党性强,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勤奋敬业,热爱组织工作;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4、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从事组织工作所需要的相关知识;

5、身体健康,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满3年以上;

7、在职在编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人员;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记录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县处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的;

(5)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职位要求

1、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有一定的财务工作经历或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具备较强的文稿起草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2、干部一科工作人员(1名)。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稿起草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组织科工作人员(1名)。具备一定的党务知识和党务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远教办工作人员(1名)。熟悉宣传工作,有较强的文稿起草能力或信息编撰能力,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过文章,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公开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0年8月10日至8月18日

(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3、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但必须到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须填写《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201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报电子版,在锡都党建网上下载),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灰底正装l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

(3)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市委组织部抽调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在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察

1、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到通过资格审查的预选对象所在单位,根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要求,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预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2、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测评称职票、优秀票合计超过2/3及以上,方可列为公选对象进行考察。

(四)确定人选、体检和公示

1、在考察基础上,通过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决定的拟选调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通过体检后,以一定方式和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2、在考察基础上,通过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若岗位无合适选调人选的,该岗位可空缺。

(五)试用、办理选调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由市委组织部商拟调人员所在单位,借调入市委组织部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组织人事、工资等关系不变。

2、试用期满后,如无影响正式任职的,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事局商拟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开展工作,不准随意更改。

(二)严禁在公开选调工作过程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三)工作人员、考察成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四项监督制度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四)在公开选调期间,如有发现报名者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开选调工作公正进行的,取消其准入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准入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由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个旧市中山路73号市委大院(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传真):2122825,联系人:赵云昆,监督电话:2121995。

附件: 《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201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

2010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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