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陇川县2010年特岗教师招考面试实施方案
2010-08-10来源:陇川县教育局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中 面试的要求,为认 真做好我县2010年特岗教师面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结果的客观、公正;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保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3、坚持回避原则。考生与评委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的,评委要主动回避;

4、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整体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说课、答辩考察参加面试考生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确保特岗教师的招聘质量。

二、面试的对象

经过2010年全省特岗教师招聘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考生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前再次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查,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或者是缺考人员,按照本县岗位及学科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笔试成绩40分以上(含4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1、高中岗位:面试内容统一为现时高二年级的教材(老教材);

2、初中岗位:面试内容统一为现时九年级的教材;

3、小学岗位:面试内容统一为现时四年级的教材(人教版);

4、答辩内容:教师基本素养。通过答辩,重点考察从教态度、思维能力、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

5、面试方式:以统一时间、统一计时、统一内容,以分学科形式进行答辩和说课。

6、说课时间为10分钟以内,答辩时间为15分钟以内。

7、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四、面试资格复查时间和地点

1、面试资格复查时间:2010年8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面试资格复查材料:必须交验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资格复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进行资格复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查地点:陇川县教育局人事股。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10年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面试地点:陇川县第一中学 (县政府斜对面)

六、面试程序

整个面试分五个程序进行:

1、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特岗教师”领导小组成员在2010年8月15日当天负责审核完毕。资格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8月16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排序抽签

参加面试的人员于2010年8月16日早7:30点到陇川一中指定地点分学科排队抽序,然后由工作人员登记。

3、面试答辩、说课题抽签

面试考生分学科选代表抽说课题和答辩试题。然后交工作人员登记。

4、面试准备

课题确定后,面试考生在指定备课室内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过程中,面试考生可使用教参、教辅资料。30分钟时间到,由联络员带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同时将答辩题和说课题报评委。

5、面试说课和答辩

考生进入面试室,开始说课,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时间到评委提示停止说课。说课过程中,考生可使用小黑板、课本说课,但不能带教参、教辅等。答辩题为三个,考生按答辩内容分别作答,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七、面试成绩及公布

1、成绩评定

每位评委根据考生面试作答的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合计每位面试考生的总分,统计组根据各评委在《招聘特岗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中对说课、答辩评定的结果,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求出每人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的最终得分。

2、成绩统计

每个面试组有一个统计组,统计人员由三人组成,两人统计,纪检监察派一人监督,并任统计组组长。

3、成绩公布

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考生知道面试成绩后要迅速离开考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评委评分不设保底分,由评委组按有关评分标准执行,说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

八、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室的设置

整个面试过程设置资格审查室、抽签室、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设在陇川一中原高中部教学楼。届时,面试考生按规定依次进入各室。

九、面试组织领导

(一)面试领导小组

组 长:张益伟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张 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保强 县教育局局长

张德儒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孔建华 县人事局局长

姜永云 县教育局副局长

韩永信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杜红菊 县人民政府督导室主任

王云华 县人事局计划录用调配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人事股。领导小组职责:资格复审,制定面试实施方案,组织、指导,领导面试全面工作。

(二)监察组:

王书芬 县监察局副局长

张 彩 第二纪工委书记

安德胜 第三纪工委书记

(三)巡视组

州教育局、县人大、县政协领导

(四)面试评委组

面试评委由县教育局在全州范围内推荐相关学科的教育教学专家、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及教学教研人员组成专家库,临时抽签决定,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各科至少有3名本专业教师)。分以下八组:

1、高初中文科组(语文、政治、地理),考生11人;

2、高初中数学组,考生7人;

3、高初中理化生组(物理、化学、生物),考生10人;

4、音体美组(音乐、美术、体育),考生11人;

5、信息技术组(计算机),考生9人;

6、英语组,考生9人;

7、小学语文组,考生11人;

8、小学语数组(小学数学8人,孔南坝语文3人),考生11人。

评委职责:评委肩负着实施面试过程的重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面试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树立保密观和公正意识;按联络员提示准确面试考生顺序号;按既定的评分标准评分;根据评分标准独立评分,不得相互交流;由评委组长指定的一名评委同时做好计时。

(五)面试监督组

为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决定成立监督组。监督组由10人组成,监督组由监察局、第二纪工委、第三纪工委的相关人员组成。监督组职责:负责监督面试工作全过程,并深入各学科组。

(六)面试联络统分组

联络组由教育局安排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的9人组成、联络员职责:负责做好场内外联络工作;负责应试考生资格确认,按时引领应试考生入退场;向评委报告应试考生的序号和课题、答辩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准确快速地算出面试成绩,并报汇总人员。 汇总人员定时张榜公布面试成绩。

(七)面试保卫组

保卫组由公安2人,学校保卫1人,共3人组成。保卫组职责:主要负责面试考场的安全保卫,代管应试考生随身所带物品,维持候考室秩序和场外秩序,面试期间候考室要保持相对安静,不得有闲散人员逗留;指引每位结束面试的应试考生离开,不得让其再次进入候考室。

(八)面试后勤组

后勤组由教育局2人,陇川一中2人,4人组成。后勤职责:主要负责面试考场的布置,后勤服务等。

十、面试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面试评委、工作人员纪律与要求

1、面试期间上缴通讯工具,由纪检人员集中保管;

2、面试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地点;

3、面试期间要严格履行职责;

4、面试评委要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需合议的由组长召集;

5、不得从事与面试无关的事务;

6、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中午在考点原地集中就餐。

(二)面试考生纪律与要求

1、所有面试考生必须服从面试考点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抽签、候考。不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所有的面试考生一经抽题,自觉交出一切通讯工具,由抽签办公室工作人员登记后代为保管,面试完毕后领回,拒绝交出通讯工具者,以考试违纪论处;

3、面试考生教材、教参等一律自备,进入面试室不准将教学参考书、教辅资料带入,一经发现,以作弊处理。

4、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前,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的候考室休息,不准高声喧哗;

5、面试时间到,考生逾时10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只允许报代码号,不允许报姓名。

7、面试考生面试期间住宿费、生活费一律自理。

十一、面试工作公开与宣传

1、面试工作公开

(1)公开面试方案

(2)公开面试方式和内容

(3)公开面试程序

(4)公开面试纪律与要求

(5)公开计分方式与成绩评定

(6)公开面试成绩

2、面试工作宣传

(1)广泛宣传招聘教师的政策和意义

(2)广泛宣传面试工作和环节

(3)县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要积极开展教师招聘工作宣传。

十二、体检和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分数+面试分数=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若按1:1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聘用。确定拟聘人员后,报州教育局核准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即可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其它

1、面试工作全过程接受州教育局及县纪委、县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2、以上面试方案解释权归陇川县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692-7175946),如有变更,以书面通知为准;

3、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另定。

陇川县教育局

二0一0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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