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生面试须知
2010-08-05来源:昭通市人事局

各位考生:

首先对各位考生能顺利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表示祝贺。为了使各位考生能顺利参加此次面试,现将昭通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0年8月8--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考生请于2010年8月7日18:00以后登陆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网址:www.zt.gov.cn)和昭通市人事人才工作网(网址:www.ztrs.gov.cn)查询面试日程安排。

二、面试地点

昭通市委党校(昭通市昭阳区小北门11号)。

三、面试方法及考官管理

1、面试方法。本次面试在对具体岗位进行岗位分析的基础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考官调配。所有参加面试的考官,均从昭通市公务员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调,在面试前两天,以昭通市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抽调考官,并对所有参加面试的考官进行提前封闭,集中培训。

3、考官组成。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每组考官的组成,每组考官由1名主考官和6名一般考官组成,主考官由具有三级以上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一般考官由具有初级以上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

4、考官回避。考官坚持回避原则,一是利害关系的回避,即:考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二是考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其他人员可以提供考官需要回避的情况。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如果发现在场的考官有需要回避的,向主考官或核分监督员提出回避申请,该考官符合回避条件必须回避。

5、考官监督。面试考官持证(挂牌)上岗,在考官封闭期间、考官抽签过程和考官面试过程等各个环节,均由纪检检查人员对考官进行全程监督。

四、面试考场安排

面试现场分为候考区、面试区和休息区。考生进入面试现场后,集中在候考区。按报考岗位抽签的先后顺序由引导传唤员引导进入面试区面试,面试后到休息区休息,每一时段的面试结束后方能离开面试考点,面试期间,设专人负责管理各区的考生,杜绝各区的考生之间、考生与考官之间、考生与外界之间的联系。

五、面试命题

1、命题原则: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面试通用测评要素,根据岗位需求,设定各要素权重,做到“因岗择人”。

2、成立命题小组,组织命题人员入闱命题;命题小组在深入分析招考岗位性质的基础上,命制面试试题。

3、面试题本制作完毕后按绝密件进行封存保管,每一时段面试开始前由纪检监察人员临时抽签决定面试的题本,面试开始时在核分监督员(由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担任)的监督下当场开封试题。

4、试题按一式七份印刷,使用完毕后立即收回销毁。

六、面试程序

1、考生抽签确定面试考场。每一时段面试前,所有面试考生必须在本人面试的当天上午7:15或者下午13:15准时在昭通市委党校(昭通市行政学院)考生候考室统一集中。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该组所有的面试考生商议后共同推选1人抽签决定本组的面试考场。

2、考官抽签确定面试考场。所有封闭考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在每场考试开始前30分钟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每组考官的组成和每位考官的面试考场,并填写考官考场抽签登记表。

3、工作人员抽签确定工作考场。相关工作人员的抽签与考生代表抽签决定本组面试考场同时进行,政法委旁听人员、市公安局旁听人员、记时计分员、核分监督员、引导传唤员、候考室工作人员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抽签决定各自所在的考场。

4、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在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下根据报考岗位自行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并将考生抽签号与考生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对应进行记录,避免发生换签现象,抽签结果由抽签人签字认可。

5、面试开始。考官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由主考官带领进入面试考场,熟悉面试题本。由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面试开始后,由引导传唤员根据每个考场的考生抽签顺序依次将考生带入考场,进行面试。

6、计分统计。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每位考官独立打分,当场亮分,引导传唤员报分。考生面试成绩由记时计分员按体操计分法评分,去掉每个要素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平均加权计算面试成绩,核分监督员对计算结果进行复查审核,保证每位考生面试分数的准确性

7、整个面试过程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有关领导到场监督和巡视。

七、注意事项

1、所有面试考生务必于2010年8月7日到达昭通市,按面试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面试。本考场第一位考生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面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3、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候考室,请所有面试的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候考室管理规定》以及《面试人员纪律要求》。

4、面试人员进入侯考室后必须将与面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和通讯工具交由侯考室工作人员,放入指定的地点统一保管。不得将与面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在身上,一经发现律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只准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人员在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应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考生不准在面试室内吸烟。

7、面试过程中,原则上要求请讲普通话,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作记录;没听清的提问,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

8、考生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

七、有关纪律

1、考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严禁吸烟。

2、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要求,需要回避的考官,必须在面试开始前主动申请回避。不按要求申请回避的考官将取消其考官资格,报用人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3、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录用资格,遇有作弊情形者,上报省公务员局通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取消其5年内全国范围内公务员考录资格,有单位的并建议其用人单位予以开除处分。

4、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官资格或工作人员资格的处分,或报用人单位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对违反面试考场纪律的考生,情节严重的,取消考录资格。

6、请考生在整个公务员考录过程中始终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尽快与昭通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更改(联系电话0870—2122006)。联系方式变更但未报信息修改的考生,因无法联系致使错过面试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附件:一、《候考室管理规定》

二、《面试人员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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