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
2008-01-18来源:国家人事部

(一)报考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二)报考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三)报考市(地)级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四)报考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五)给予政策倾斜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

1、西部地区(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10个省区市)和边远艰苦地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西等5个省区)市(地)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2、非通用语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3、专利审查员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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