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理州民政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4-10-29来源:大理人事人才网

根据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大组通〔2014〕3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政部门服务技能,提高民政事务专业服务水平,根据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大理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的工作需要,经州民政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为4名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每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

二、选调范围

大理州各级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事业专技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在事业单位工作两年以上(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

3.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5.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⒍身体健康。

(二)各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大理州民政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要求说明书》(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选调工作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五、选调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研究决定人选、公示、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大理州民政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li.gov.cn/)、大理人事人才网(http://www.dlrs.gov.cn/)、大理州民政信息网(http://www.dalimca.gov.cn/)及《大理日报》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3日—11月14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大理州民政局社会工作科。

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大理州民政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必须由所在单位及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经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报名联系电话:0872-2209318 联系人:何杰、李字仙

(三)资格审核

报名时经州民政局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或专业测试、实作)。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考核成绩×2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水平和相关专业业务素质能力。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基本素质。

(五)考核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核考察人选。考核考察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拟选调人员的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递补一次。

(七)公示

按有关规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八)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整个遴选过程邀请州人事民政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公开选调人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规定办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4.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

六、其它事项

各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并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咨询电话:0872—2209318(大理州民政局社会工作科)

监督电话:0872—2428133(大理州人事民政纪工委)

本公告由大理州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大理州民政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说明书.doc

2.大理州民政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大理州民政局

2014年10月28日

大理州民政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说明书

岗位代码 遴选岗位 岗位性质 岗位分类 遴选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基层工作年限要求 身份要求 性别 职位说明
大理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 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 1 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统计 2年以上工作经历 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 不限
2 大理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 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限男性 救灾及其它社会工作信息化
3 大理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 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 1 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劳动与社会保障 不限
4 大理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 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 1 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劳动与社会保障 限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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