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丽江市永胜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第一号)
2010-07-22来源:永胜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经县委研究,并报经省、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一批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职位要求和选拔范围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共4名)

1、永胜县委老干局副局长(副科级)

2、永胜县供销社副主任(副科级)

3、永胜县程海镇党委副书记(副科级)

4、永胜县三川镇副镇长(副科级)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能够正确理解把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有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中县委老干局副局长职位、永胜县程海镇党委副书记职位要求具有中共正式党员身份;

(三)选拔范围

在永胜县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中工作,且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干部。

三、报考的基本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开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以上(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四)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况。

四、选拔程序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通知》(云组电明〔2010〕79号)文件精神,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公开推荐、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7月31日下午17:30;

(二)报名地点:中共永胜县委组织部;

(三)报名要求:凡符合公开选拔条件的人员必须报名,报名人员可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到县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2份, 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含电子版),《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和《干部信息采集表》等电子文档和手写纸质文档各2份(以上材料一律用16k纸双面打印),《云南省公开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和《干部信息采集表》在永胜党建网http://www.ysdjw.cn/下载。

六、加强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实行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由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本级或上级组织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受理机关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监督电话:0888—12380、6526449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永胜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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